***分配律师-北京京坤-应城市***
******孙大爷、刘先生等是河南省某市某村的村民,在生活了祖祖辈辈的土地上,他们一直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但是2013年4月6日河南省某市某区***下达的(2013)4号《关于印发lt;某村迁村并居项目村民征收补偿方案gt;的通知》,要求征收他们的房屋与土地,孙大爷等人平静的生活因为这份通知而改变,迁村相当于让他们失去了生活一辈子的家。北京律师事务所村民不知道如何***,只能借助于***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想法,于是他们找到了的***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李吏民律师进行***。作为***领域的***律师,李吏民律师认真了解分析了孙大爷等人的情况,得知了案件的始末,制定了周密的***方案。在李吏民律师了解查阅了案件的资料后,李律师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某区所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并未经过村民讨论通过并进行张贴公告、征求意见,应当予以撤销。孙大爷在李律师的指导下对区***的***行为向河南省某市中级人民提起了行政***。市中院受理了本案,并对此案件进行了审理。北京律师在李吏民律师律师的指导下村民们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河南省某市中级人民了解了案件的始末,在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后,***顾问,认为被诉的行政行为事实不清,程序***,应当予以撤销。但是涉案项目土地已被征用,应城市***,大部分村民已根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撤销后会给***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并未撤销该补偿安置方案。并没有从改善孙大爷的现状。河南省某市中级人民的并没有解决孙大爷们的根本需求,这样的虽然是认定了去***的行为***,但是对于村民们的生活状态并没有得到改善,因此在京坤律师的指导下村民们向河南省人民提起了上诉。庭审中,经过了法定的程序下经过李律师的举证,河南省人民于2015年10月14日作出了(2015)豫法行终第XX9号:维持原判并区***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重新作出对村民的补偿和安置。这样的让孙大爷他们从心底里高兴,从人们的需求和诉求出发,解决了他们的生计问题。北京***律师本来已经充满希望的村民在焦急地等待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民生效后的三个月过去了,区***仍然没有做出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赔偿,这样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遂在李律师的***指导下,村民们向河南省某市中级人民起诉区***的不作为行为,请求判令区***履行法定职责,重新作出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补偿和安置。2016年6月,河南省某市人民进行了案件审理,在举证期间,李吏民律师通过孙大爷提供了多种证据,其中包括某村迁村并居项目村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协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自查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会签到表以及外来居民***安置协议书等。在证据与事实面前,区***除了苍白的解释和无限的拖延,已没有其他正当的理由以支持其所作所为。在人民生效已经确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同时,认定区***应当依照法定标准对孙大爷等人进行补偿和安置,因区***并没有和村大爷们就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故区***具有对孙大爷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法定职责。区***在法定期限内未采取相应的补偿安置措施,违反了***、***的相关规定,故孙大爷诉告区***不履行法定职责理由成立,请求区***律协法定职责的***请求予以支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七十二条,作出如下:责令区***于本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履行对原告等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法定职责。北京***咨询网附:河南省某市某中级行政书******【基本案情】为了构建和谐社会,***鼓励实施迁村并居工程,这本应是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的好事,却因地方***的违规操作给老百姓带来了诸多麻烦。开封市金明区某村的四十余户村民近日为此头疼不已,他们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因迁村并居工程的需要遭到强制征收,眼看着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心急如焚的众村民通过网络渠道联络上了北京***做***案件的李吏民律师,在双方进行了会面交谈后即达成了委托关系,获得代理权限的李吏民律师迅速针对本案展开了***之战。【律师出击】李吏民律师向河南省发改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得到的决定书中,李吏民律师发现有“开发区***向瞿家寨村委会出资成立的河南长隆置业有限公司拨付资金***元”的表述,为了弄清事件的前因后果,把握案件的整体脉络,李吏民律师旋即又令村民们向开封新区管理(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特意叮嘱注明信息提供方式为纸面和邮寄送达。一个多月后,新区管委会答复称申请因涉商业秘密而不适于邮寄公开,要求村民去涉案公司内部自行查询。李吏民律师认为该答复实质上是不予公开,严重***,遂针对该答复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提请了行政***。庭上,李吏民律师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结合本案案情指出新区管委会在行政程序中未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未进行调查核实就认定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部分涉及商业秘密,在***中亦未提供相关证据加以佐证,因其被诉行政行为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终,开封市中级人民撤销新区管委会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并责令其于法定期间内重新作出答复。【律师说法】为了了解案情,申请***信息公开几乎是必做的工作,然而这份工作并不好做,被申请的***往往基于各种理由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刁难,不予公开的理由也是花样百出、不尽相同。此时便需要办案律师灵活掌握《***信息公开条例》,***分配律师,以法条相博弈,以案情相辅佐,以此获得完整的***信息,为下一步的***提供保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第二十三条行政***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文/费玉茹附: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关于本案的行政书【案例前言】一个社会的稳定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在此过程中,***的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如若***不作为,人民则无靠山,毫不夸张,社会的大基业就会衰败,甚至。“建设服务型***”并不是一句空口号,这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案件背景】家住河南省某市的吾君(化名)先生,承租了某市某村委会的一地块,苦心经营了自己的一个厂房,日子也算是达到小康水平了,本想着踏踏实实的过好自己好不容易奋斗来的安稳日子,******打官司,天意弄人,吾君先生突然得到了某市某区要对其具有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消息,这令吾君先生满头雾水,无可奈何!【京坤支招】为了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吾君先生找到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的李吏民律师、陈军律师,委托李律师、陈律师两位律师运用其***的***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自己维护应有的权益。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李律师、陈律师得知了委托人吾君先生的遭遇之后,以其对***案件的高度敏***,立即抓住了委托人案件的实质与要害,并以此制定了一个缜密的***方案。【办案掠影】办案辑:追根溯源,申请***信息大公开!李律师、陈律师谨慎思考后表示,想要明确本案的源头就要知道是哪个部门作出的决定?何时作出的决定?于是乎,在两位律师的指导下,吾君先生于2014年12月16日向某市某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某市某区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2月5日公开了2012年5月11日作出的《某区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1】9号),但是包括吾君先生在内的广大被征收人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征收公告,更无从知晓公告的内容,这也使得两位律师对本案高度谨慎起来,随之为委托人吾君先生再次支招。北京***律师咨询办案第二辑:区***未公告***,市***复议竟不作为!得知区***并没有使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广大被征收人得知征收公告,实属***,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款规定:对地地方各级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以上规定,在两位律师的指导下委托人又于2015年2月12号向某市***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且某市***已经收到并受理了该申请,但知道委托人起诉之前也没有做出复议决定。此举实属不作为,是与“服务型***”背道而驰的行为!办案第三辑:一纸诉状,京坤匡扶正义!对于某市***不作为的行为,两位律师并没有就此打住,让委托人忍气吞声,相反,两位律师积极鼓励委托人不惧强权,拿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是,委托人吾君先生因认为某市不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于2015年8月10日向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提起行政***,在***中,被告市于2015年2月12日收到原告的复议申请后,于2015年2月17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三政复补【2015】3号),认为原告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要求原告3日内补正能够证明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未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证据材料,并告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该《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于2015年2月25日向原告邮寄,2015年2月26日原告签收。2015年2月27日,原告向某市邮寄了对《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说明。其后,某市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再作出处理。北京土地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其中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事项中不包含“是否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证据材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条件,其中包括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故是否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证据材料不属于补正材料。至此,某市中级人民认为某市提出的原告未按照要求补正,视为已放弃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成立!某市对原告的复议申请未予处理,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结果】某市中级人民于2015年12月10日作出:确认某市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责令某市六十日内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处理;由被告某市承担案件受理费。北京房屋***律师【律师说法】本案中,委托人吾君先生在区***没有发布公告的情况下,向市***申请行政复议,但市不作为,使得***终走上***之路。在现实的***过程中,******律师往往要一下就抓住案件要点,并以之展开攻势,发挥旁敲侧击、穿针引线的作用,将委托人的利益诉求贯穿于中,***终取得令委托人满意的***结果,实现委托人利益化。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行政书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行政裁决书***分配律师-北京京坤-应城市***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拥有很好的服务和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全网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姓名: 李吏民 先生
手机: 17778124896
业务 QQ: 12456347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电话: 010-53382208
传真: 010-6780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