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汾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反应池、加药间等)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汾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反应池、加药间等)施工招标公告山西2019-07-01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金来源:其他1、招标条件汾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汾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汾发改审批发【2019】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反应池、加药间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汾西县污水处理厂。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m3/d。建设内容包括反应池、鼓风机房配电室、加药间、污泥脱水间、生化池、厌氧池、总图工程。2.3计划工期:60天2.4计划投资:2618.69万元2.5招标范围:汾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反应池、鼓风机房配电室、加药间、污泥脱水间、生化池、厌氧池、总图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4.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4.7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4.8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4.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机电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4.10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项目副经理(建造师)、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并附项目班子人员表;4.1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建造师、项目副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份的缴纳记录),以上人员的社保手续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且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4.12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同类型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备案)、竣工验收证明为依据】;4.13信用中国网站(china.gov)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4.14“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4.15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内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以上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放弃投标资格。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售后不退。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9时30分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人:赵磊电话:18910221674邮箱:zhaobiao1018@邮编:100070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