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答:一、根据《***、***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规定:“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可适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六、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新天华审计集团下设北京中新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磊盛鑫税务师事务所()、中新天华(北京)资产评估事务所(.cn)、通鼎新(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审计报告、税务审计、税务咨询、资产评估、公司注销***、所得税汇算清缴、创新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记账、工商税务代理等综合服务的***审计机构,可在***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电话:010-52262570-822微信公众号:zxth5226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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