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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有哪些?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确认其不具有婚姻的***效力的制度。它是保障婚姻法的严肃性、***性,坚持结婚的条件与程序,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制裁***婚姻的重要措施。《婚姻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与“离婚”在***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女,离婚***,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女。更多婚姻家庭方面的咨询,请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离婚的起诉***如何确定1、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但下列***,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三)对被***的人提起的***;(四)对被***的人提起的***。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律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离婚,禁止用于商业用途,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更多******咨询,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有哪些?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0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未到法定婚龄的;(二)婚前患有***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婚后尚未***的;(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四)重婚的;但是由于婚姻的效力牵涉到双方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所以对于婚姻的无效宣告只能由***进行。我国的无效婚姻只能通过***的方式,由***来宣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婚姻登记管理***,即使双方当事人对认定婚姻无效都无异议,也无权进行无效婚姻的宣告。无效婚姻对子女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一)所***女为非婚***女;(二)无效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仍应当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无效婚姻对财产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一)夫妻财产共有制不适用于无效婚姻的财产***;(二)首先是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的原则是个人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三)协商不成,则照顾无过错方。更多婚姻家庭方面的咨询,请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都嘉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离婚由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北京市,***服务的翘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都嘉律师事务所***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都嘉律师事务所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