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赔偿律师-丹东土地-土地***律师咨询(查看)
土地土地【案件背景】鲁先生是梅河口市某村的村民,为响应***和***号召,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的方式,从本村另一村民处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3.2亩,种植杨树、火炬树、樱桃树等树苗,大力发展农业种植。2015年梅河口市H***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在修筑河道时,在没有出示任何从事建筑的合法手续,也没有经过鲁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故意损毁了鲁先生的苗圃地和苗木。随后鲁先生要求协商洽谈赔偿事宜后再行施工,不料遭到了漠视。无奈之下,鲁先生决定委托律师帮助其讨回应有的合法权益,并找到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委托了李吏民律师和陈军律师为其***。北京***律师【办案经过】京坤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为鲁先生制定了详尽的***方案,并先后帮助鲁先生申请查处,并相继提起了行政复议、行政***等程序。2016年4月21日,鲁先生了解到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5年6月4日对H***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但京坤律师发现,该决定书在事实、程序和处罚的种类上均是错误的,属有意偏袒、枉法行政,同时更是严重了鲁先生的合法权益,应被撤销。随后,京坤律师帮助鲁先生以市住建局为被告、以H***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第三人起草了行政起诉状,并递交于梅河口市人民,请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是住建局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H***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面对鲁先生提起的***,市住建局辩解道:其已经对第三人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修建堤防防洪工程的建设行为进行了处罚,而鲁先生的苗圃并未在行政处罚范围内。是啊,鲁先生的苗圃当然不属于被处罚的对象。难道只有被处罚了、被罗列到处罚书中才有权提起***么?市住建局似乎忘却了利害关系人这一概念。该处罚决定必然使鲁先生错失发声和救济的机会,对鲁先生的生产、生活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其作为原告无可厚非。北京***律师市住建局还提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2015年6月4日下达的,且决定书中明确告知了被处罚单位申请的复议期间和起诉时间,而鲁先生于2016年5月23日提起***,已超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告知的期限。不难发现,市住建局的辩词前后矛盾,既然明知处罚不涉及鲁先生,那又怎能用告知被处罚单位的救济期间来约束鲁先生呢?H***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第三人也发出了不少声音,其中不乏高风亮节之词。同时第三人还指出鲁先生主体不适格。第三人认为该建设工程是防止暴雨来袭冲垮水库、堤防,危及梅河口市人民的生产生活,是完成梅河口市人民生活和生命安全的大计。可是为了给人民造福就要先侵害一部分利益才可以进行么?针对被告和第三人的答辩,京坤律师一一提出了辩论意见。首先,京坤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被告没有对第三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一下的罚款。其次,针对被告提出鲁先生超过起诉期限的抗辩。京坤律师认为,鲁先生是通过庭审知道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以起诉期限应该从2016年4月21日起计算,遂并未超出***规定的期限。第三,针对被告和第三人提出的原告主体不适格的问题。京坤律师认为,鲁先生承包土地发展种植业,由于第三人未经许可擅自修建堤防防洪工程,给其种植的苗木造成了损失,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其以该身份提起***,理由充分。不凑巧的是,由于开庭冲突,京坤律师无法参加庭审。这无疑是对律师和当事人的试炼,但京坤律师为鲁先生制定了庭审方案,并拟定了庭审发言提纲和意见,对鲁先生的庭审活动进行了的指导。虽是遥控指挥,但因事先充分的准备给鲁先生增添了不少的信心。【胜诉】一场精彩的庭审过后,2016年11月1日,被告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梅住建字[2016]第001号决定书,撤销了2016年6月4日对第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下,鲁先生便得到了期待的结果。是京坤律师和当事人的共同努力打赢了这一仗,也为后续程序的进行作出了稳健的铺垫。北京律师2016年11月20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作出:被告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5年6月4日对第三人H***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作出的梅建规行罚字(2015)第(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行为***。附: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行政书土地土地【案件背景】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的松嫩平原的某市,是历史文化名城。而世代生活在这里的何先生也是一身悠然自得,得因于家里承包的一片林地,所以生活的也是富足安乐。他时常念叨这样的土壤条件和气候,不种种东西总是可惜。但在2012年的一天,何先生接到通知,土地占用补偿政策,自己的林地要被征收。在一系列公开的规划、报告等文件中,何先现了后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于是何先生决定聘请***律师帮助他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北京的行政***律师经多方打听,何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他的是京坤团队的主任,律师——李吏民律师。在简单交谈后,何先生放心的将案件委托给了李律师,随即李律师便与团队研讨出了一系列的***方案。【京坤风采】辑:通过信息公开,引出背后批文李律师首先协助何先生向某市发展和改革申请了信息公开,以便搞清楚此次的是为了怎样的建设。很快在2014年的2月,市发改委向何先生公开了某发改审【2013】10X号《某市发展和改革关于御名苑A号楼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以下称《批复》)。而何先生依法承包的林地正是在市发改委作出的立项许可范围内。但是经过对这份批复的分析,发现此《批复》的漏洞十分明显。北京行政***律师?第二辑:申请复议,望修复《批复》中的巨大bug在收到信息回复的当月,李律师针对此次公开的《批复》向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申请了行政复议。李律师认为某市作出的立项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没有严格审查报批材料,其实体和程序均***,应当依法确认被申请人立项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本希望省发改委能依法决定,维护何先生之合法权益。但是2014年9月3日何先生收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错误地维持了市发改委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告知如不服复议决定,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起诉。第三辑:起诉如此严肃,却被冷漠对待面对这样的复议结果,李律师来不及批判,只能再次拿起***的向前行进。于是在收到复议决定的两天后,李律师就帮助何先生向某市某区人院提起了行政***,将某市发展和改革搞上了法庭。本是等待公正的审判,却把一场希望之旅变成的空想。北京行律师原来,在某区人院收到何先生的起诉材料后,不仅没有也没有作出不予的裁定。本以为市发改委与省发改委“”,没想到连区也淌到浑水之中,模糊公平正义。第四辑:果断控告又起诉,区仍旧久拖不立在无奈之下,李律师向某市某区检察室提出控告。控告事项有:一、区人院收到控告人起诉材料后在法定期限内即不又不出具书面裁定调查处理,并追究法官、庭庭长、庭主管院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责任人进行处分;二、指令某区对控告人的起诉受理。李律师认为某区及其相关法官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更是对法治的亵渎。北京的行政***律师随后李律师又向某区提起了行政***,而2015年7月1日等来的却是不予的裁定书。第五辑:明确上诉出击,终受理收到不予的裁决,好像是被搭理了,可是与无闻不问差别并不是很大。问题还是没有被解决,不是被搁置就是被搁浅。但是李律师并没有气馁,随即向某市中级提起上诉,在李律师充分的准备和精湛的辩驳下,在2015年9月30日某市中级作出了(2015)某立行终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撤销此前不的裁定,指令某区对本案受理。北京行政***律师第六辑:前行路上再添波澜,结果不如人愿在终于等到了案件受理后,本是有着更大期盼的何先生又被浇冷水,是直接令人冻住的冷水。区在受理案件之后,无视李律师呈交的证据材料,无视市发改委程序实体均产生错误的《批复》,在一味袒护下认为此棚改项目,是重大民生工程,市发改委本着落实棚户区改造审批”绿色通道”的原则,作出《批复》,而《批复》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终作出了驳回何先生***请求的。北京行律师第绝杀:拒绝兜圈拒绝徘徊,简单粗暴直达目标面对来之不易的受理和相应无法接受的,李律师知道路还是要继续走,而上坡路永远都不会轻松。再次调整策略也帮助何先生安定下心之后,李律师向某市中级提起了上诉。首先李律师指出了一审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认证错误,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其中包括市发改委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瑕疵;市发改委提交的《某市某物流园区I-B-A-C-1地块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审查意见》无法证明项目符合规划条件;市发改委提交的《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某苑小区建设项目的函》不可作为作出《批复》的依据。其次李律师还指出了市发改委所作《批复》没有事实依据,属实体***,包括《批复》中立项审批时间与建设时间相矛盾;《批复》中建设单位不具资质;该《批复》没有资金来源。***后李律师更是完整的指出了市发改委所作《批复》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包括该《批复》在立项过程中没有通知何先生;建设单位没有向核准***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该项目在立项时没有附具必备材料;建设单位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不能对其进行立项;该《批复》没有向社会公布。李律师所指的桩桩件件无一不是一审里存在的致命伤,李律师不仅严谨的作出归纳一一指明,更是进行了详细的展开论述。北京行律师【胜诉】是啊,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是句再通俗不过的道理,但是用在何先生和李律师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而且强调多少遍也深足够。在李律师的精心准备和精彩辩论之下,我们终于迎来了令人欣慰的结果。在2016年的3月9日,我们等到了某市中级的行政裁定书,市中院认为一审重违反了法定程序,作出了撤销一审,发回重审的裁定。简单的两行裁定,却有着沉甸甸的分量。它的背后隐现着无数的心血和坚持。是李吏民律师的坚持成就了这一刻的胜利,泰安土地,是何先生的信任才让李律师更无畏的前行。其实坚持到底是每一个京坤人都具备的品性,因为所有人都深知在行政***中坚持的意义,更加知道在这一份坚持之下带给当事人的意义。北京行律师事务所附:黑龙江省某市中级行政裁定书【案件前言】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的服务理念,奉行强烈的团队精神,精诚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过程中,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巧妙的运用***手段,争取的***援助!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也不胜其数,本案就是在数百的案例中较为典型的一例。北京行政处罚律师【案件背景】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王先生,是北京市昌平区某居民住宅楼的市民。一座厚重悠久的文化古城,一个朝气蓬勃的国际都会,王先生原本在这个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城市中过着安稳的都市生活,但是在2015年2月5日晚,一场飞来横祸降临到了这个家庭,就在王先生的居民楼下,由于隔壁单元刘某酒后,向王先生实施了不法侵害,于是王先生实施了正当防卫,致使刘某报警后,北京市昌平分局受理了此案,并***终于2015年6月4日对王先生作出了京公昌行罚决字【2015】00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下简称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5年2月5日23时许,王先生持铁棍对刘某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先生行政5日的处罚。且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9日执行了对王先生的处罚!北京行政处罚律师事务所【京坤支招】被执行完行政处罚的王先生,倍感委屈,感觉人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王先生为了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通过网络途径找到了***领域的***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张先生等人的是***过硬、业务极其熟练的臧云律师,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臧云律师在王先生描述完具体情况之后就与当事人达成共识,此后,王先生便委托了臧云律师为其合法权益征讨应有的利益。臧云律师以其对行政案件的高度敏***,立即抓住了委托人案件的实质与要害,土地***赔偿律师,并决定依法进入到***程序,进行***!北京行政官司律师【办案略影】(一)京坤当机立断,毅然提起***:臧云律师在分析完整个的案件后,当机立断,于是,在臧云律师的沉稳指导下,王先生于2015年7月8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院依法提起了行政***,并得到了昌平区人院的依法受理,王先生认为,昌平分局没有对正当防卫事实进行相应的调查和核实,并且在作出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之处,于是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二)当事人据理力争,依法审查:王先生在***中称:本案的事发原因是第三人醉酒之后在先,并且在对王先生实施不法侵害的情况下,王先生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这个情节王先生在昌平分局处也多次陈述,但是昌安分局没有进行相应调查和核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同时,昌平分局办案期限超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的规定,虽然昌平分局之后有一个继续的审批手续,但审批不符合法定条件,***规定在嫌疑人逃跑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本案不存在有嫌疑人逃跑的情况,应该严格遵守60日的办案期限。昌平分局在2015年2月5日收到此案,但于2015年6月4日才作出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限明显超过了***规定的60天。就此,昌平区人院针对王先生的诉求展开了紧锣密鼓的调查。北京有名的行政***律师(三)行政处罚***,案件终得圆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的规定:“部门负责***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部门规定。”认为昌平区分局有对事发当日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昌平分局在履行了受理、、传唤、告知、通知家属、送达等法定程序后,根据王先生***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作出的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正确,处罚幅度亦无不当。北京行律师但是,办理治安案件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为,昌平分局未能在非定期限内办结案件,属于程序轻微***,故***终昌平区人院依法作出了确认行政处罚***的决定!至此,虽然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的到撤销的结果,但是,经过当事人与京坤律师的携手,***终还是取得了胜利,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结果】北京市昌平区人院于2015年12月29日作出:确认北京市昌平分局于2015年6月***作出的京公昌行罚决字【2015】00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说法】本案中,委托人王先生认为北京市昌平分局作出的京公昌行罚决字【2015】00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符合法定的办案期限,并依法提起了***,进过坚定的******后,土地律师在线咨询,***终取得了胜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在现实行政处罚过程中,往往会因为行政***的“超限”使得案件出现***之处,无论是职权超限还是时间超限,所以这就使得行政***在办案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办案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近日,北京昌平推出夜间开庭,上班族打官司晚上也能开庭,上班族不用请假可在晚上打官司,这是昌平开展一系列便民措施中的一项,为方便上班族打官官不仅在夜间送达***文书,还在夜间开庭审案,或在假日开庭审案。去年一年,“夜间法庭”共计开庭90余次。为保障群众的多元需求为导向,昌平全新打造了***服务、便民服务、法治宣传服务、文化涵养服务“四位一体”的***服务大厅。此外,***服务大厅新增设了***书苑、母婴室等设施,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释明***,传递***精神,这又从侧面反应了***的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理念!所以法治中国并不是一句空话,不管怎样,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都会与您携手前行,坚定***!附:北京市昌平区人院行政书土地***赔偿律师-丹东土地-土地***律师咨询(查看)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从事“房屋***,土地征收,行政***”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北京京坤”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北京京坤在***服务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