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费用
价格:1000.00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审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证明文件;(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明文件;(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六)业务发展报告;(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报***审批;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者;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申办程序(一)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章程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及资格证(***、结业证、培训证)的复印件;3、验资报告及资金***证明;4、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5、守法经营承诺书。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地检查并进行初审后,报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应自收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初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发给同意设立的核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美立方那个小区4号楼4单元509联系人:王兴宇联系方式:151200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