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贯标-尚科知识产权(优质商家)
商标注册如何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由于某种原因不需继续注册商标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具体申请要求如下: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办理途径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一)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二、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查收准予撤回通知书三、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准备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如下书件: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2、原受理通知书;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在申请书上当面签字;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四、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送达(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经由审查通过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将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注册填写要求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湛江知识产权,商标局不予受理;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知识产权贯标,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十版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6、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书式七)并交纳500元规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六、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为每件8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知识产权顾问,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特别注意事项自2010年7月1日起,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在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申请事宜时,应当按照本次公布的商标申请书式背面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事项,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改动申请书式。对于未按照要求使用申请书,或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式具体内容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湛江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贯标-尚科知识产权(优质商家)由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商标转让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