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商事纠纷律师 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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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的由普通法院审理,有的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始于13世纪的欧洲的行会法庭,法国1806年于里昂创设了劳动审理所,此后意大利、德国等国才相继设立了劳工法庭。很多国家处理劳动争议采取自愿调解、强制调解、自愿仲裁和强制仲裁4项措施。劳动纠纷也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劳动纠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公司简介】苏州律师咨询网是由徐宗波律师创建。徐宗波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号码百事通“法律顾问频道”合作律师、“苏州律师咨询网”主办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文化底蕴深厚,潜心研究房产建筑、刑事辩护、企业股权转让及投融资业务。自从事执业律师以来,办理过经济、民事、抵押担保、企业改制重组、企业解散(破产)清算、劳动争议、建筑工程、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曾就职于交通银行苏州分行、苏州市市政公司和下属房产企业,对于建筑工程纠纷、房产纠纷、金融票据、企业股权转让及投融资等案件有极强的处理能力。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除帮助企业解决法律事务外,还为企业提供专项培训,主讲:《预防劳动纠纷,降低用工成本》、《预防经济纠纷,降低经营成本》等一系列讲座,指导企业构筑一道劳动和经营等各类纠纷的防火墙,深受广大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本着一切对当事人负责,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的执业理念,竭诚为社会提供公司股权转让、并购、企业投融资、刑事辩护、房产、金融票据、非诉业务及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联系方式】联系人:徐宗波手机:13771784764QQ:278121342邮箱:xuzongbo1985@网址:http:///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451号顾亭苑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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