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产特殊产品时,如何进行抽样封样
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检验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实际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省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抽样申请。省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抽样申请后,应当及时委派2名以上抽样人员到实际生产企业试制现场,随机抽取同一名称、同一生产日期/批号样品,并用封签封样,填写产品抽样单。抽取样品的数量由申请企业确定。抽样人员、申请企业的***负责人应当在封签、产品抽样单上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省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企业公章。产品抽样单一式三份,一份省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留存,二份交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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