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申请离婚,父亲前妻子女要求分得***款,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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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申请离婚,父亲前妻子女要求分得***款,合理么?父亲失踪十几年,母亲前年申请离婚,父亲留有一处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申请离婚成功后***判房产一人一半,当时候我母亲要房子父又失踪,当时固价房产36万,******母亲将父亲的这一半18万现金给父亲,房产已经过户到我母亲名下,但是由于我父亲失踪所以这18万暂由我母亲保管。今年我家那处房产***分得***款70多万全打到了我母亲名下。但是我父亲前妻也生有三个子女,他们现在以我母亲和父亲离婚时没有告知他们,感觉离婚时财产分配不合理之由要告我母亲!!这合理吗?他们是想要分得***款这部份,现在我父亲失踪无法申报***!!赢了网***顾问:在***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宣告失踪失踪之人的财产处理问题。根据***的相关规定,公民宣告失踪以后,其名下的财产可以由近亲属代为保管。而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申请宣告***。如果你父亲与前妻生的孩子作为利害关系人,向***申请了***,那么在***确认了你父亲***之后,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作为遗产,其与前妻生的孩子也是可以依法享有继承权的。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你母亲与父亲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作为你母亲个人财产分出来并无错误,现在属于你父亲的一半,作为遗产,如果你父亲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有继承权的只有你和你父亲与前妻所生的几个孩子。详细请参考:http://zixun./pc/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