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培育项目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奖励主要支持企业开展品牌推广、品牌规划咨询、品牌标识系统设计、品牌新闻发布,广告投放和赞助以及渠道建设宣传等品牌推广活动。***支持领域: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生命健康、航天航空、海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服装、家具、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等优势产业;除了以上产业以外的及其它优势产业。二、设定依据(一)《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38号);(二)《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11]210号);(三)《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180号);(四)《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40号);(五)《深圳市***关于印发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1]124号);(六)《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府〔2013〕122号);(七)《关于印发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4〕33号);(八)《深圳市***关于印发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4〕97号)(九)《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十)《深圳市******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5〕20号)三、奖励标准和方式(一)奖励标准企业品牌培育项目***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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