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注册融资租赁公司
一.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二.申报条件(一)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条件1.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审批流程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租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2、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融资租赁试点范围。报送材料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2、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5、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6、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纪录证明;7、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资历证明。(二)外商投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条件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博国际)是一家以“育人尚德,志存高远;互依共存,奋发进取”为企业文化的专业商务服务机构,于2005年8月19日在中国深圳成立,总部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卓越时代广场38楼3808,其领先管理经验源自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大多数,腾博国际成功组建了全球最具价值《核心资源信息数据库》和《高端企业管理与全球经济动态数据库》,用于分析世界经济走势、判断世界经济发展方向,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依据。腾博国际以“激情追求,创造价值”为核心价值观,秉承最前沿的服务理念,贯彻“严谨、细致、全面、责任、提升”的十字法,拥有丰富的经验与社会资源,并一直遵循专业的态度与卓越的服务准则,致力于为本土企业与政府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凭借对中国经济发展方向独到的理解与战略策划实践,获得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首批“前海优秀招商合伙人”等荣誉称号。腾博国际立足为企业打造新的商业空间和价值提升提供支持,尤其是近年来为推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做出努力,对前海营商环境、政策分析及吸引投资者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着力前海企业金融业务延伸和企业创新,出谋划策,并已成功服务上百家优质企业在前海创建公司和商业运营。腾博国际拥有多位经济管理专家和众多专业商务人员组成的核心服务团队,服务领域囊括商务领域各方面。凭借十年的行业经验和广阔的社会资源,腾博国际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使得腾博国际成为诸多企业发展与价值提升的助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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