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条形码办理 广州条形码申请代理
广东条形码办理广州条形码申请代理一种产品停止生产后能否将其标识代码分配给其他的产品使用呢?一种产品停止生产后,自企业将***后一批产品发送之日起,建议企业要恰当预测其产品在市场的存留期限,根据预测的时间决定何时将该产品标识代码分配给其他产品使用。需要提醒的是,根据产品的种类不同,这一期限有时会较长,例如,钢材可能存放多年后才进入供应链。因此,厂商在重新启用停止生产的产品的标识代码前,必须对产品在供应链中流通的期限做一个合理的预测。另外,还应考虑在产品全部销售出去后,贸易伙伴可能还会对与原产品商品条码相关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或保存相关记录。高度不足1米的物流单元,其条码符号应印刷或粘贴在哪个位置?对于高度不足1米的纸板箱和其他物流单元(不包括托盘),标签中条码符号表示***C的条码的下缘应距离物流单元的底部32㎜。条码符号(包括空白区在内)与物流单元垂直边线的距离不小于19㎜。如果物流单元已经使用了EAN-13、UPC-A、ITF-14或UCC/EAN-128条码符号,则物流标签应贴在上述条码的旁边,不能覆盖原有条码符号,并与原条码符号的水平位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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