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支持
成都市青羊区鼓励企业争创***商标和***产品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激励和引导我区广大企业强化创建***商标和***产品意识,通过做大做强,培育和发展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企业及产品,促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定此奖励制度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成都市人民******关于深入推进鼓励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07〕108号)精神,实施“质量兴区,***兴企”战略,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进***技术,提升产品质量,争创自主品牌,通过扶持企业做优做强,培育一批名企、名品,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奖励范围(一)自2007年1月起,新获得“中国***”、“中国***”、“******产品”、“***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四川省***商标”、“四川省***”、“成都市***商标”的企业;2007年1月以前获得上述荣誉,有效期满后经复核认定的企业。(二)满足上述条件中任一条的受奖企业,必须注册、税务关系在青羊区或税收实得在青羊区。三、奖励金额(一)***级。1.对新获得“中国***”、“中国***”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复核通过“中国***”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2.对新获得“******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复核通过“******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3.对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农产品认证等“***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对复核通过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4.对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二)省级。5.对新获得“四川省***商标”、“四川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复核通过“四川省***商标”、“四川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三)市级。6.对新获得“成都市***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复核通过“成都市***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见下表)。青羊区关于企业争创***商标和***产品的奖励金额表(单位:万元)争创项目***商标中国*********产品***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四川省***商标四川省***成都市***商标新获复核通过新获复核通过新获复核通过新获新获复核通过新获复核通过奖励金额408513138251四、评奖周期自2007年起,凡当年获得以上称号的企业或申报企业,由区***于次年1月进行奖励。五、认定程序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区***审定。六、资金来源奖励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