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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刑F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1款的规定,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的入罪以“情节严重”为标准。根据司F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认定“情节严重”:1、传播面,具体包括设立网站、发布信息数量和访问数量。很多从事诈Z骗活动的犯Z罪分子会申请很多近似的域名而指向相同的网站,如针对工商***制作***网站,犯Z罪分子将网站内容托管到服务器后会申请诸如近似于工商***域名的假域名指向网站后台,即使某一假域名被发现注销,还会有其他域名正常工作。故可以考虑以相关网站、域名的数量认定“情节严重”。而且,对于多个近似的域名指向相同的网站,应当累计计算。网站被点击数、注册账号数可以反映网站的传播面,也可以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同理,群组的个数和成员账号数也可以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此外,关于有关信息,宜以发布信息的条数、实际点击数以及向用户账号发送信息数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2、违F法所得数额。从事实践来看,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信息,可能获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违F法所得。因此,可以考虑以违F法所得数额作为衡量“情节严重”与否的标准。此外,从实践来看,不少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是跨境实施,对于发生在境外的犯Z罪活动,***受制于各方面的因素,更为困难。为便于司F法操作,严厉打击此类行为,***律师,可以考虑针对此类行为降低入罪标准,***律师代理费用,即对于跨境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数量或者数额入罪标准减半计算。盗D窃罪量刑刑X法条文《刑X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D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D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X、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律师如何选择,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D窃***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D窃珍贵文W物,情节严重的。第1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盗D窃***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条第1款盗D窃***专用发F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F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罪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律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Q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Z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Z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D窃、诈Z骗、抢夺罪,为窝W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B力或者以暴B力相威胁的,好的***律师有几家,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诈Z骗、盗D窃、贪T污、挪用公款、窃D取***秘密或者其他犯F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中的f法占有行为?根据刑f和司f解释的规定,持卡人以f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两次催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在实践中,一些***通常将持卡人在两次催之后三个月内未还款的,就推定其具有f法占有的目的,视为恶意透支,认定持卡人构成***骗罪。该做法忽视了***骗罪构成要件中的“以f法占有为目的”与“两次催之后三个月内未还款”的并列关系,是典型的客观归罪。这会将大量具有民事违约性质的透支行为纳入***骗罪的打击范围,进而严重侵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卡透支除正常的透支外,还有违约透支和恶意透支两种。前者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是指持卡人在正常透支后,由于客观原因或者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未能按照发卡行约定的限额或期限还款的行为。这种透支行为违反了民事***规定,发卡行可以提起民事来追究持卡人的违约责任。后者是一种f罪行为。持卡人以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经发卡行催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恶意透支型卡罪。可见,违约透支和恶意透支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行为,两者的界限在于持卡人是否具有占有行财产的目的。大洲律师(图)-***律师代理费用-***律师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服务,***辩护”等业务,公司拥有“大洲”等品牌。专注于***服务等行业,在广东东莞有较高知名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胡律师。同时本公司(.cn)还是从事东莞律师在线,东莞律师咨询,东莞律师服务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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