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刑复核案件-铜川复核案件辩护-尊知律师事务所
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须为律师),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由高院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该辩护人可以是在***、二审程序中已经被指定过的承担***援助义务的律师,被告人有权拒绝该律师继续担任其辩护人,由高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案卷材料,有权会见被告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有权向审判人员提出或反映辩护意见等。律师参与已经成为***和律师界的共识。******法学界当然是一致主张律师的参与。律师参与应当成为死刑复核程序的一项重要要素,是充分发挥复核程序功能的基本要求。在这一特殊的监督程序中,任何一个***的死刑***都应该受到来自其上级***的监督。这种监督的终端就是***规定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为高院,死缓案件为高***。这样也从实质层面上合理解释了为什么并非所有的死刑案件都要经过该程序。如高院判处的一审死刑案件或一,二审死缓案件以及高院一审判处死缓生效案件和二审判处的死缓案件,这些案件***不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并非其正确而不需要经过复核,而是从***级别设置和核准权的分配上来看,这些***无法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二是依据事实和***,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裁定。复核案件辩护、死刑复核案件辩护请找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