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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会分别在广州和重庆召开。36个省市科技部门主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副厅级***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充分肯定了36个地方一年来辛勤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部署了今年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各地参会代表就高企政策的执行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均表示高企工作已成为各地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2017年将是高企工作树标提质的关键之年。他们表示将对此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统筹安排,尽早启动本年度工作,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增强科技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做好政策落实与协调工作;四是从增强三个意识、处理好四个关系方面对科技部门提出要求,特别强调了下一步工作中要注意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和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序推进高企认定工作。会上,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处和技术信息处分别介绍了高企政策具体修订要点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网的操作要求,听取了广东、重庆、天津、江苏等几个地方推动高企工作的典型经验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税务总局组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称“***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第七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资格的备案管理;(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并报***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九条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高新技术企业,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办理减税、免税手续。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义务;未依法***的,主管税务***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清航(查看)由江苏清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清航(查看)是江苏清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www.a-)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王经理。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南京商标注册,南京知识产权申请,南京版权登记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