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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上市的流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不得收购上市公司;(2)收购人***近三年有重大不合法行为或者可能有重大不合法行为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3)收购人***近三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5)******以及证监会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从事企业上市业务,擅长新三板、四板、企业改制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上市公司***机构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机构除了遵循股份有限公司规定设立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外,还有其特殊规定。上市公司***机构中必须设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企业上市新三板,同时上市公司必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此外,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时关联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从事企业上市业务,擅长新三板、四板、企业改制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股东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股东知情权为***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管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企业挂牌上市,二者的股东知情权是有区别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限于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上市,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在于不仅可查阅而且可以复印,此外还可要求查阅汇集账簿,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不包括查阅会计账簿。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从事企业上市业务,擅长新三板、四板、企业改制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企业上市-企业挂牌上市-威能律师事务所(优质商家)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是从事“***服务,案件代理,企业***顾问服务”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吴经理。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常年企业***顾问,企业律师,企业***顾问律师的厂家,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