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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律师侯先生等三人是唐山市L区某村的村民,均有合法承包地。2014年3月,他们的地被H有限公司占用用于工业建设。因土地被占却迟迟得不到合理的补偿,侯先生等人对此番占用土地的合法性产生了怀疑,希望通过委托***律师来帮助调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随后他们来到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的陈军律师为其代理案件。2015年10月15日在律师的协助下侯先生等人通过信息公开途径得知,唐山市城乡规划局于2014年2月20日向H有限公司颁发了地字第X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陈律师通过分析发现,该用地规划许可漏洞百出,严重***。随后便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但省住建厅却错误的维持了唐山市城乡规划局的行政许可行为。因对原行政许可行为和复议决定均不服,陈律师则指导侯先生等人以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被告,向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提起了行政***,请求撤销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向H有限公司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撤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的冀建复字(2016)1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如果说,复议阶段侯先生等人要面对的是市规划局及第三人H有限公司,那么在***过程中他们要进行博弈的就是加上省住建厅共三方阻力了,可见难度之大。庭审中,两被告及第三人分别发表了辩论意见,使案件焦点分别集中在了以下三个方面:1、侯先生等人是否与该规划许可证之间有***上的利害关系被告一唐山市城乡规划局答辩称,其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对唐山西郊某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在城乡规划方面进行确认,不涉及侯先生等人的承包权益。第三人H有限公司亦述称规划许可核定的用地位置与侯先生等人的承包地块无交叉、重叠、包含关系,且规划局颁发许可证的行政行为不改变任何人的土地权属,该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没有对侯先生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即侯先生等人与该行为没有***上的利害关系,不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陈律师则认为上述说法毫无依据可言,首先被告一与第三人同主张侯先生等人不具原告资格,却对此均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相反侯先生等人提供的土地承包证书足以证明他们与规划许可的土地具有利害关系。其次被告二河北省住建厅已在复议决定中审理查明:侯先生等人的承包地块位于规划许可的项目范围内。在复议阶段既已明确的事实,却在实施阶段拿来做文章无疑是无用的挣扎。2、该规划许可证的颁发是否程序合法、事实依据充足两被告及第三人均认为唐山市规划局向H有限公司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陈律师认为该规划依据不足: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行规规定的其他用地。而本案中,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在答辩中称该项目是按照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作出的审批许可,***律师赔偿标准,但对此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此许可审批的项目业经县级以上批准或者有充分证据初步证明以***划拨用地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次在被告提供的证据当中可以发现,《***发改委关于河北唐山H西郊某厂三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落款日期为2012年9月24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落款日期为2013年11月6日,而时间在前的批复却以日期在后的选址意见为相关文件,***律师赔偿,明显有悖常理。遂该批复的证明效力令人不敢苟同。北京***咨询3、作出该规划许可证适用***是否正确虽被告及第三方都表示该规划许可的颁发适用***正确,但陈律师认为,在举证期间内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并未提供作出规划许可的***依据。且在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载明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此为两个不同的***条文,是针对两种不同情况所作的规定,而唐山市城乡规划局不加区别的一起引用该两条***规定,应认定为适用******错误。***终新华区人民采纳了陈律师的观点,认为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在缺乏主要证据的情况下以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作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主要证据不足,且适用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被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未查明上述事实,作出维持决定,显然不当,依法应予撤销。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一、撤销被告唐山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2月20日作出的地字第X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撤销被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2月4日作出的冀建复字(2016)1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北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行政书***律师***补偿款是如何被压低的?不同的***行为会造成不同的***结果。京坤律师提醒被***人要及时掌握***方的***动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衡量自己的标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01.低态势求和却从不妥协有时候,***方拉低态势一次又一次的提出补偿协商,并且多次协商未果,汩罗***律师,虽然态度谦和,但对于补偿款的金额来说却从不让步,也许正是***方的缓兵之计,不是真的想达成合议,而是为了拖延******的时间,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方的缓兵原因有两个:一是为了给自己前期的不合法行为补充证据。在***过程中,***方总是希望***工程可以尽早完结,实现***效果,节约社会成本,提升办事效率,***情绪较为急迫,或许在实行前期各项有关***行为的时候并没有合理的***依据和合法的***程序,但到后期的时候害怕承担***后果,实行缓兵之计,***律师补偿标准,一边以谦和的态度假意和被***人谈判协商,一边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等到自己的合法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便一改常态,也许就再也没有了平和的协商和互动,这时候的***方态度刚硬、疾言厉色,将责任推向被***人,理由是长时间谈判未果,进而被***人的优势就会转化为劣势,影响了补偿款的争取范围。二是为了延误被***人的***时效。因为被***人行使******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方为了使不了解***规定的被***人脱离***的保护,所以往往和颜悦色的态度假意商谈,直到拖到被***人的***时效失效为止,***方就会强硬态度,被***人没有***“靠山”。02.大气放价却从不认账有些***方为了早早的达成***目的总是假言哄骗被***人,迫使被***人签订不合常理的补偿协议。一是签订空白补偿协议。***方被***人先在补偿合同上签字,说是后期进行统一填充内容,并会按照之前的高价协商结果填写补偿内容,但是被***人一旦签字后,***方就会将之前的补偿承诺抛之脑后,随意攒写盖章生效,以致于被***人到*拿到一份差***意的补偿合同,追悔莫及。二是***签订符合***方标准的补偿协议,后期对被***人进行高额补偿,弥补被***人的预期补偿差额。在签订***协议时,***方总是会以各种理由来蒙蔽被***人的双眼,有些***方会以假装承诺被***人将会在补偿协议签订以后给其不同于其他人的补偿待遇,弥补被***人的预期补偿金额的差价。等到被***人签字后,便否认之前的承诺,使被***人无计可施。03.如何防范***过程实在是纷繁复杂,难以操作,更多的被***人没有******知识,对***也了解不深,更无法分辨***方的阴谋,所以京坤律师警示大家:要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的被***人要注意没有书面化的承诺不可信,没有加盖公章的合同不可信,***方虚情假意不可信。尽早的请***律师十分必要。不仅可以避免***方拖延***时间,更可以帮助被***人分辨***方的假象。请大家在***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冲破***方的迷雾,拿到属于自己的合理的***补偿款。在房价高企的今天,租房已经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对于广大的出***和承***,如果在租房的时候遇到房屋***,应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承租者在租赁房屋时,一般会与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房屋租赁合同里面明确约定房屋如果被征收,那么租赁合同终止,出***返还剩余的租金,承***腾退房屋,出***不承担其他的义务和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有合同约定,虽然对承租方来说风险较大,但应遵照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的协议处理。更多的情况下是出租双方并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征收事项。此时因出租的房屋被依法征收,显然租赁合同无法继续,那么哪些权益属于出***,哪些权益属于承***?1、征收补偿属于所有权人即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条例已对因房屋***造成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室内装饰费等补偿费用的归属作出规定,为所有权人,即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后因房屋征收产生的前述补偿费用原则上应归属于所有权人,但所有权人与承***另有约定的除外。2、积极搬迁奖励费属于出***。关于积极搬迁奖励费。该费用是***在征收过程中规定的政策,是***给产权人的费用,属于定型化的补偿费用。租赁合同解除后,承***即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房屋返还给出***,及时搬迁是承***的义务。该费用并非因承***积极搬迁而产生,因此应属于出***所有。3、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承***损失,出***应对承***适当赔偿。***律师租赁房屋因***征收而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承***有权要求出***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律师对于承***因租赁房屋被***征收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假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并未约定,而承***的损失又客观存在。应结合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剩余租赁期限以及被征收房屋***补偿方案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等因素,酌定给予承***适当补偿。***律师嘉兴***律师-***律师赔偿标准-***律师电话(优质商家)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在***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无限的热忱和热情,北京京坤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李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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