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商标申请
一、澳门商标申请条件1、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不限于澳门居民或法人);2.商标标识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199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二、注册澳门商标所需材料:1、授权书(需公证)2.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3、清晰商标图样1份(如果商标为彩色,必须指定哪种颜色);4、提供商标的中文或外文名称;5、须保护的商品名称或项目清单;三、注册澳门商标所需时间申请注册时间:澳门经济局知识产权厅受理之日起,6-8个月可注册完毕,领取商标注册证书。四、澳门商标注册流程:向经济局知识产权厅提出申请--初步审查--刊登政府公告—实质审查(有无人反对或有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199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批给—刊登批给公告—领取证书(7年有效)我司拥有专业化的团队以及多年的案件经验,可理各个国家的商标申请案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本司.联系方式:东莞联系电话:0769-2232068522023310联系人:李先生13925788463陈小姐13763127495传真:0769-22023301电子邮件:7769534CYN@在线QQ:594372875东莞地址:东莞市城区东纵大道地王广场写字楼7楼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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