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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F罪追究***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对于外国人F罪应当追究***责任的,适用我国******定的程序予以处理。根据我国x法的规定,外国人F罪需要追究***责任的主要有四种情形:(1)根据我国x法的属地管辖权,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或者我国的船舶、航空器内F罪的,除***有些特别规定外,都适用我国x法的规定;(2)根据我国x法的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或者公民F罪的,按照我国x***定,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x法,但是按照F罪地的***不受处罚的除外;(3)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律师事务所,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适用我国x法;一般而言,对于反和平罪道罪、使用等F罪,劫持航空器罪,东莞中堂***律师,劫持罪,适用我国x法;(4)我国《x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F罪,***律师附近的,依照本法应当负***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国外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高利转d贷罪高利转d贷罪规定在我国刑f法第1百七十五条,是指违反***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机构资金高利转d贷他人,违f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2010年5月7日***G高人民JC院、《关于***管辖的***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机构资金高利转d贷他人,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高利转d贷,违f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d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d贷的2008年4月,上海度X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X公司)临时员工曹某在得知上海龙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X公S)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急需资金还债后,为牟取利益,伙同代表人周某,决定以度X公司需要流动资金为由,向申请贷D款1000万元,再高利转d贷给龙X公司。2008年5月27日,度X公司收到发放的贷D款1000万元。其中,783万元代龙X公司偿还上海某典当有限公司的欠款,66.8万元作为被告人曹某及其他人员的好处费,留在度X公司账上的150.2万元中,***二审律师,30万元系贷D款保证金,13.7万余元系度X公司***贷D款顾问费、评估费等,45万余元系归还贷D款***,60余万元被用于度X公司的日常经营。2010年12月16日,上海市闸北区人民F院作出(2010)闸刑初字第900号***判J决,认定被告单位上海度X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犯高利转d贷罪,判处罚金150万元。被告人周某犯高利转d贷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曹某犯高利转d贷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发现这样一种情形,即企业从融资,获得的资金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企业为了冲抵***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而将贷D款所得资金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虽然这些企业在贷D款时并不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但其后来以将贷D款擅自借与他人的行为完全符合高利转d贷罪的构成要件,已经触碰刑f法红线。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中的f法占有行为?根据刑f和司f解释的规定,持卡人以f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两次催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在实践中,一些***通常将持卡人在两次催之后三个月内未还款的,就推定其具有f法占有的目的,视为恶意透支,认定持卡人构成***骗罪。该做法忽视了***骗罪构成要件中的“以f法占有为目的”与“两次催之后三个月内未还款”的并列关系,是典型的客观归罪。这会将大量具有民事违约性质的透支行为纳入***骗罪的打击范围,进而严重侵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卡透支除正常的透支外,还有违约透支和恶意透支两种。前者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是指持卡人在正常透支后,由于客观原因或者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未能按照发卡行约定的限额或期限还款的行为。这种透支行为违反了民事***规定,发卡行可以提起民事来追究持卡人的违约责任。后者是一种f罪行为。持卡人以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经发卡行催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恶意透支型卡罪。可见,违约透支和恶意透支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行为,两者的界限在于持卡人是否具有占有行财产的目的。***律师事务所-大洲律师(在线咨询)-东莞中堂***律师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敬业的员工***,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大洲律师——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七楼,联系人:胡律师。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东莞凤岗律师,东莞横沥律师,东莞黄江律师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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