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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刑F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1款的规定,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的入罪以“情节严重”为标准。根据司F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认定“情节严重”:1、传播面,具体包括设立网站、发布信息数量和访问数量。很多从事诈Z骗活动的犯Z罪分子会申请很多近似的域名而指向相同的网站,如针对工商***制作***网站,犯Z罪分子将网站内容托管到服务器后会申请诸如近似于工商***域名的假域名指向网站后台,即使某一假域名被发现注销,还会有其他域名正常工作。故可以考虑以相关网站、域名的数量认定“情节严重”。而且,对于多个近似的域名指向相同的网站,应当累计计算。网站被点击数、注册账号数可以反映网站的传播面,也可以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同理,群组的个数和成员账号数也可以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此外,关于有关信息,宜以发布信息的条数、实际点击数以及向用户账号发送信息数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2、违F法所得数额。从事实践来看,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信息,***律师案件收费,可能获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违F法所得。因此,可以考虑以违F法所得数额作为衡量“情节严重”与否的标准。此外,从实践来看,不少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是跨境实施,对于发生在境外的犯Z罪活动,***受制于各方面的因素,更为困难。为便于司F法操作,严厉打击此类行为,可以考虑针对此类行为降低入罪标准,即对于跨境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律师咨询,数量或者数额入罪标准减半计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一、司F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而领取结婚Z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工作人员互相串C通领取结婚Z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律师辩护,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可以看到,婚内出C轨并有私生Z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C轨方与小3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侵F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J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清溪***律师,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Z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Z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X、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律师咨询-清溪***律师-胡文学律师(查看)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实力雄厚,信誉可靠,在广东东莞的***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将***大洲律师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同时本公司(.cn)还是从事东莞律师在线,东莞律师咨询,东莞律师服务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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