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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即小型微利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税收上的小型微利企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要体现在一个是小型、一个是微利。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摘自国税函[2008]650号《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三、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摘自财税(2011)第117号)四、应用示例例:某企业2012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优惠政策应用前:应纳所得税额=2×25%=0.5万元*优惠政策应用后:应纳所得税额=2×50%×20%=0.2万元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科技项目申报8年,拥有大批高效专业的申报团队,和丰富的申报经验,服务的客户遍及整个江苏省及长三角地区,申报人员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占80%以上,是您可以信任和依托的合作伙伴,欢迎来电洽谈,电话:15995813522,固话:0512-88869075.我司优势:1,专注成就专业,2,超强申报团队阵容,我司申报团队成员学历最低为硕士研究生,经验丰富,操作性强;3,一站式服务,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我司均可解决4,客户群分布广,享有广大客户的称赞和良好的业内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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