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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福建拆迁系列之:一审无视事实,行政判决被撤销纠纷:行政强制执行案源地:福建省福州市司法程序:上诉被上诉人: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综合局代理律师:北京圣运律所拆迁律师王优银、刘国宏、宋金玉2014年3月7日,房屋拆迁律师,由北京圣运拆迁律师王优银、刘国宏、宋金玉代理的郑女士诉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综合局行政强制一案取得重大进展。因一审无视基本事实,导致该案在一审中失利,判决对当事人郑女士十分不利。三位拆迁律师毫不犹豫地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提出了上诉,并且在上诉书中详尽的陈述了上诉理由,终于致使二审作出裁定:撤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2013)晋行初字第190号行政判决,并将该案发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重审;同时,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退回上诉人郑女士。行政诉讼中难得一见的撤销判决的裁定在圣运拆迁律师的努力下横空出世,拆迁律师,彰显出圣运拆迁律师的尽职尽责和专业性。当然,从中也可以隐约解读出我国司法环境逐步在改善,这是所有圣运人的期待。拆迁律师--------专业拆迁律师拆迁律师--------专业拆迁律师法律土地纠纷圣运胜诉通告:复议胜四川省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委托人】:秦女士【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案情简述】:秦女士系绵阳市盐亭县黄甸镇利和汪沟村6组的村民,其合法拥有该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现因绵西高速(盐亭段)项目建设,其承包地面临征收。因秦女士在农村生活,耕地是其依靠生活的基本物质资料,但是征收并未给予合理的补偿。秦女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秦女士向绵阳市发展和改革申请公开上述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但被申请人在15日内并未回复。秦女士认为被申请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绵阳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专业拆迁律师,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反法律并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胜诉结果】:绵阳市政府接到复议申请后,拆迁补偿律师,经过审理决定如下:确认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有关公开绵西高速(盐亭段)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申请后,不在法定期限作出答复的行为违反法律。圣运律师-------拆迁律师法律土地纠纷圣运胜诉通告:诉讼胜广东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委托人】:宋女士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人】:广东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案情简述】:宋女士等人是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官堂村村民,因广州市番禺区通用文具制品厂有限公司建设厂房占用本村土地。为核实该公司占用本村土地的合法性,宋女士等人特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向广州市国规委申请公开征土地批文及其申报材料等政府信息。但是广州市国规委却以村民与涉案地块无利害关系为由不予公开原告申请的政府信息。接着宋女士等人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复议,而省国土资源厅却维持了广州市国规委的政府信息答复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女士等人特向广州铁路运输一fa院提起诉讼,请求法yuan撤销市国规委的答复书以及确认省国土厅复议决定书违反法律。【胜诉结果】:广州铁路运输一fa院适用简易程序经过开庭审理后,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会于2016年5月12日作出穗国房公开2016203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书》。二、撤销被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6年8月3日作出的粤国土行复201651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复议决定书》。房屋拆迁律师-拆迁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法律服务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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