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计算机系统集成四资质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真诚服务
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没有出现亏损;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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