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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圣运律师|拆迁律师|法律土地纠纷江苏拆迁案例:政府侵害被征收人补偿方式选择权,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拆迁律师的基本案情2011年10月29日,淮安市淮阴区(以下称淮阴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银川路东旧城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日,淮阴区政府发布《银川路东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何刚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路北侧3号楼205号的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围内.经评估,何刚被征收房屋住宅部分评估单价为3901元/平方米,经营性用房评估单价为15600元/平方米.在征收补偿商谈过程中,何刚向征收部门表示选择产权调换,但双方就产权调换的地点、面积未能达成协议.2012年6月14日,淮阴区政府依征收部门申请作出淮政房征补决字[2012]0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主要内容:何刚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9.0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住.因征收双方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淮阴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1、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款总计607027.15元;2、被征收人何刚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何刚不服,向淮安市申请行政复议,后淮安市复议维持本案征收补偿决定.何刚仍不服,拆迁律师所,遂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淮阴区政府对其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裁判结果淮安市淮阴区人民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否侵害了何刚的补偿方式选择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称《条例》)第二十一条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通过对本案证据的分析,可以认定何刚选择的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但被诉补偿决定确定的是货币补偿方式,侵害了何刚的补偿选择权.据此,作出撤销被诉补偿决定的判决.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圣运拆迁律师团在业务的快速发展中以“两个重视”为长久坚持的信条。一方面,圣运拆迁律师团重视公益,下设圣运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无偿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中心一经建立,即公益代理了湖北武汉自制火炮强拆的农民杨友德案,以及涉及全国各省自治区范围的政府年度拆迁计划信息公开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与南方都市报合作举办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研讨会,邀请国内专家学者共同向提交立法草案,公平补偿、增加农民收益等多项建议被采纳,直接造福亿万农民。另一方面,圣运拆迁律师团重视人才,律师团成员多毕业于北大、人大、政法大学等法学院校,团队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引进人才后的培养,每周开展案例研讨,充分发挥团队办案力量,并进行团队培训、素质拓展,力求团队成员专业素养、团队合作精神、团队文化的提高。北京圣运律师|拆迁律师|法律土地纠纷广东中山拆迁案例:别让公告成为维权的幌子【案情概要】2014年8月19日,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居民侯先生接到中山市国土局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农村房屋拆迁律师,在其中载明了“……经广东省报同意,拆迁律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函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青苗及附着物所有权人对本方案内容有如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及等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中山市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律师总结】土地是极其宝贵的自然资源,拆迁律师它承担着生产资料和农民生存保障依据的双重功能,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旧城改造等工程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随之而来的是补偿安置矛盾的不断出现。因此,拆迁律师,研究补偿安置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拆迁律师收费,具有可诉性是不言而喻的。被征收人一旦认为方案不合理,应当尽快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积极的寻找方案的之处以达到及时维护权益之目的。农村房屋拆迁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拆迁律师”就选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1号雍贵中心B座9层,多年来,圣运律师事务所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王优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圣运律师事务所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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