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型辩护律师
***经济类型辩护律师***经济类型辩护律师应当通知***援助如果在询问小李的时候发现,小李似乎有时说话前言不搭后语,逻辑有些混乱,经过鉴定,发现小李属于间歇式不正常人(实施撒人行为时处于正常状态)。此时,发现小李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应当通知***局为小李指派***援助律师。实际上,小李后来得知,即使在询问时没有发现自己的病情,在审查起诉或者***在审判的时候,只要发现小李是不正常人这一事实的,都应当主动依职权通知***援助。而且,小李***故意撒人,可能被判处无期或死刑,对于这类严重***,满足条件,也是应当通知***援助辩护的。除了小李的间歇式不正常的情况,对于盲、聋、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死刑的人及未成年人,公、检、法发现的,都应当通知***援助。由此可见***必须具备两个本质属性:一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二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性。经济***是***的一类,他也同样应该具备这两个基本特性。如果某种行为只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同时又是经济领域内的行为,那么它很有可能是属于一般经济***行为或经济***,而不构成经济***。经济***是由刑***定的,依据罪行法定原则,***上没有明确规定为***的,不认为是***(当然,这里的***应该指的是广义上的***,即包括***典、***特别法和非******中的附属刑***范。)经济***,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违反******规定,严重******管理制度、***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刘宪权:《中国***学演讲录》,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587页。]。经济***,首先表现为市场经济行为,是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由于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或经济管理活动中,违反***规定,触犯到刑律,而产生***。经济行为的复杂性、创新性和活跃性,导致***行为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