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
对于商品房的交付,有的认为,商品房交付应以占有权的移转为标志,开发商将房屋钥匙交与购房人,购房人取得对房屋的实际支配权,应看作是商品房的交付,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通则》及《合同法》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坚持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即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及基本的法定条件来认定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的时间。房产***也称房地产***。房地产***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房地产***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和地产(土地权益)***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西安律师事务所、陕西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请找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就已收受购房者预付房款,而且在开具的收据上明确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具体的标的物等条款,虽然不具备协议形式,但就其内容而言,已具备了协议的实质。开发公司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此协议可以认定有效。双方应严格按此协议内容认真履行,如此收据上没有明确价格,那么应根据开收据的日期来确定当时市场价格,以合理履行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