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原产地证填制要求
哥斯达黎加原产地证填制要求!代理***:15989835252林国通第1栏:详细填写中国或哥斯达黎加的出口商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第2栏:详细填写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如果证书包含一家以上生产商的商品,应详细列出其他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信息予以保密,可以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机构或授权机构”。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应填写“同上”。如果不知道生产商,可填写“不知道”第3栏:详细填写中国或哥斯达黎加的进口商(收货人)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第4栏:应据所知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编号、装货口岸和卸货口岸。岸。第5栏:可以填写顾客订货***码,***证号码等其他信息。如果CI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则应在此栏详细注明货物原产国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和***。第6栏:填写项目号,项目号不得超过20项。第7栏:应填写唛头及包装号。第8栏: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货品名称应与CI及《协调制度》上的商品描述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在商品描述末尾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第9栏:对应第8栏中的每种货a合原产地规则,出口商必须按照下表所示方式申明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准。原产***准在第四章(原产地规则及相关操作程序)和附件3(产品特定规则)中予以明确:原产***准填入第10栏该货物是根据第二十二条(完全获得货物)的相关规定,在缔缔约一方或双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WO该货物是在缔约一方或双方境内,完全由符合第四章(原产地规则及相关操作程序)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WP该货物是在缔约一方或双方境内,使用符合第四章(原产地规则及相关操作程序)所规定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及其他要求的非原产材料生产的。PSR第11栏:对第8栏中的每种货物应填写毛重(用“千克”衡量)或用其他计量单位衡量的数量。可依照惯例,采用其他计量单位(例如,体积、件数等)来***地反映数量。第12栏:应填写第8栏中货物所对应的INV号码、INV日期及INV价格第13栏:本栏目必须由出口商填写、签字并填写日期。应包括货物的生产国和进口国,以及***签字人的签名第14栏:本栏必须由***机构的***人员填写、签名、填写签证日期并盖章,并应注明***机构的应注明***机构的电话、传真和地址。联系人:林国通(正规代理哥斯达黎加原产地证、各类产地证、第三方产地证、香港产地证)手机:15989835252***:1936476222MSN:linguotong336@电话:0755-3667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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