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设计审美思维的三说
庭院设计网为您分享庭院设计审美思维的三说,我国人传统的重和谐的艺术审美观是以中庸思想为理论内核,以整体和谐为理想目标,以“中”为精髓,以“和”为主要表现形式,是具有辩证色彩和***色彩的艺术理论。这一源远流长的审美观念,不仅两千年来在文学艺术的所有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更成为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审美理想和艺术传统。而且其具有跨越时空的永恒价值,永远是我国艺术的重要指导原则和重要的境界追求。《礼记·乐记》云:“感于物动,故形于声”。认为***初的音乐起源于对自然界风声、雨声、水声、雷声、动物叫声的摹仿。同样于庭院,庭院中山、石、水、木的思维材料和养料多来自自然界神秘而丰富的启示。大自然的千姿百态、千变万化,往往引发人的情感从而产生无穷的感慨、无尽的幻想和无限的美意,从而利用庭院中有限的空间,对其进行有效的模仿与创造,创造出具有丰富特点的小自然环境来抒发内心感慨。仰高山而觉人之渺小,临绝顶而感心胸开阔,眺云海而欲展翅,睹落叶而生忧伤,羡长江之无穷,叹人生之短促,如此等等。情来自物,物决定情,睹物兴情,情以物迁。也就是说,艺术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中有艺术,艺术中有自然。第二是“意象说”,即人们用语言来表达物象,而又靠物象来表达情意,艺术是意与象、情与景的有机融合与统一。“意象”一词***早见于《易传·系辞上》:“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这就是说感情形象比之于抽象的逻辑语言更能充分抒发和表达主体情思。言所难尽之“意”,“象”却可以表达。可以看出象的内容在某些方面是高于意的,但是对于创作主体,意与象是一体的;对于接受者来说,艺术主体的“象”才是多于接受者之“意”的。就如同我们欣赏艺术作品,常常被他所带来的艺术内容所震撼,这就是因为作品的“象”要多于我们的“意”。《易传·系辞下》还提到:“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种象天法地、取境造意、譬物尽意的创造性实践同样也应用到建筑庭院中来,并明显带有创作主体与客观事物相契合的特点。第三是“意境说”。它是唐代以后的文人在先儒“意象说”的基础上吸收先秦道家、魏晋玄学以及隋唐佛学的本体论,提出的一种文艺理论的观点。指的是诗、画、戏曲、庭院等艺术形式中,依靠作者匠心独运的艺术方法所熔铸而成的情景交融,虚实统一、能深刻表现宇宙生机或人生真谛,从而使审美主体之身心超越***具体,达到物我同一、与物俱化、神与物游、物我两忘的美妙艺术境界。我国传统艺术常以意境之有无,来衡量建筑作品的成败优劣,所以这种观点更为强调“象”外之“意”,也就是“境”,它是靠“象”来烘托的情景,是与欣赏者的内心产生共鸣的通感,也可以说是抽象之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意在象外”。传统一些松鹤等象征符号在庭院空间中穿插出现,使得人们看到之后就会体会到这个庭院空间是幸福美满、长寿富贵的象征。总之,“物感说”也好,“意象说”、“意境说”也罢,都是要求言、情、物、象、意等有机融合在艺术作品中,和谐相映,浑然天成。儒家的这种艺术审美观经过几千年的延续己成为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是我们的民族艺术具有永恒的内在魅力。本文出自:河南御鑫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庭院设计http:///假山设计,假山制作,假山施工http:///御鑫景观http:///温泉度假村设计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