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律师-尊知律所-咸阳房地产开发***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一是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有权退房。二是开发商根本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下列情形可以作为拒收的正当理由: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2、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4、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5、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6、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以上情形,前三种是出卖人不能证明达到交付条件,后三种是出卖人根本性违约,而且这些事实都是不需要收房就可以证明的。民事性质的房地产***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物业管理***、他项权利侵权***(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西安律师事务所、陕西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请找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买房后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房屋查封是指人民***或其他******把被查封人的房产贴上封条,或者通过登记***对有权属登记的房屋进行权属限制,禁止被查封人对房屋权属进行转移或变更。在现实生活中,根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被查封的时间顺序,可分为“签前查封”(房屋买卖之前查封)与“签后查封”(房屋买卖之后查封)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