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房屋***(在线咨询)-邯郸***
*********为加快我区城市升级和旧城改造进程,完善交通基础建设,实现惠民利市的公共利益,切实维护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结合张槎街道、祖庙街道和石湾镇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合并补偿)标准。1.农用地补偿标准。(1)农用地不分地类,每亩补偿75000元。(2)滩涂地、荒草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每亩补偿40000元。2.建设用地补偿标准。(1)***后安排且已完善手续的留用地:按留用地原批准用途的评估价,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后进行补偿。(2)留用地以外,其它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按该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的基准地价,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后进行补偿。(3)符合《关于解决石湾区镇村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佛府〔2002〕49号)规定的,参照以上第(2)款,扣除当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所需税费后进行补偿(扣除税费包括耕地占用税50元/平方米、耕地开垦费28元/平方米,合计52000元/亩);不符合《关于解决石湾区镇村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佛府〔2002〕49号)规定的,按每亩75000元补偿。如有填地的,另加每亩30000元填土费补偿。(二)青苗补偿费标准。青苗补偿费是对范围内现状农作物作出补偿,时地上没有农作物的不予补偿,房屋*********咨询,预公告发出后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菜地、旱地、普通鱼塘、牧草地,每亩补偿3000元。(三)留用地。按总面积的10%--15%安排留用地。留用地由被单位提供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负责落实用地指标及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税费,留用地不纳入***范围,不予补偿。被单位没有相应土地可提供留用地的,***不作留用地安排而转为***补偿,即按被征收地块所在位置的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补偿。二、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出让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按该宗地次出让取得的成本价的剩余使用年限余额给予补偿。如经多次转让或协商不成时,可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共同委托或通过合法程序选定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机构进行评估,按土地评估价予以补偿。(二)国有划拨土地。1.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的补偿,参照农用地补偿标准(不含奖励)进行补偿,填土费按30000元/亩计算。2.其他用地性质的土地,通过聘请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房地产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三、规、税费按《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补偿实施办法》(粤府办〔2003〕46号文)的规定执行,若建设工程在用地报批材料上报之前***对现行规、税费进行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住宅。1.***补偿。(1)***综合补偿标准:由征收部门聘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房屋进行预评估,根据预评估价格进行调整制定得出。(2)***补偿款的***方式: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2.房屋产权调换。(1)按核定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1调换。(2)配房(库)应计入住宅面积,再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或按同类住宅***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在征收范围内仅有车房(库)的只作***补偿。(3)按“面积近似”原则选择安置房。安置用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和被征收房屋核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差异部分,按建筑面积进行***结算。①安置用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核定的套内建筑的,由被征收人增购。增购建筑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含5平方米)的,按综合成本造价结算;超过5平方米的部分,按钢混结构***补偿标准进行结算。②安置用房套内面积少于核定的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少于部分建筑面积按钢混结构***补偿标准计算补回给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同一时间段签订征收合同的被征收人选择安置用房的顺序通过抽签决定。3.房屋(住宅)附属的天井、庭院、花园、空地(土地登记面积扣除建筑物占地面积)。房屋附属的天井、庭院、花园,少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的,按50%折算补偿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按30%折算补偿面积。4.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范围内超出批准建设的建筑面积的处理。对不能通过相关******及政策进行核定的面积部分,按建筑物的残值进行补偿,按以下标准补偿:(1)钢混结构:1300元/平方米。(2)混合结构:1200元/平方米。(3)砖木结构:1100元/平方米。(4)简易结构:250元/平方米。5.其它说明。(1)集体土地上自建住宅按房、地一齐补的原则。(2)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应予补偿的房屋,在选择***补偿时,按核定面积的95%计算,奖励部分不受影响。(3)本方案的住宅***补偿标准均包含地价和600元/平方米的基本装修补偿。对超出基本装修标准的,可由被征收人申请,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评估公司评估后,按评估价扣减基本装修费600元/平方米后进行补偿。(二)工业厂房、仓库。1.根据相关******及政策规定认定应予补偿的建筑物、构筑物,根据不同的结构、使用年限,按以下标准补偿:(1)框架结构:850元/平方米。(2)混合结构:650元/平方米。(3)砖木结构:450元/平方米。(4)简易结构:250元/平方米。(5)棚屋:150元/平方米。(6)水泥地面:100元/平方米。对以上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征收部门按相关******及政策按评估价进行***补偿。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签约并腾空交出房屋的被征收人,其被征收建筑物有合法产权或相关******及政策规定认定应予补偿,且征收决定发出之日处于合法正常经营生产状态或正在出租而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每月30元/平方米的租金标准一次性给予6个月租金作为补偿。(2)员工生活补助:按征收决定公告时劳动部门公布的本区工资标准一次性补偿6个月的员工生活补助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统筹安排,金堂***,作为搬迁期间停产工人的生活补助。工人人数以部门核定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人数为准。(三)非住宅(商铺、办公用房)。1.选择***补偿的,通过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的建筑物进行整体评估,按评估结果***补偿费用。2.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等值调换的原则确定调换面积后进行产权调换。(四)房屋附属物、附着物的补偿。******第十三条搬迁费补偿(一)住宅搬迁:以户为单位,***被***人或房屋承***搬迁补助费500元/户。(二)非住宅搬迁费: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户,50~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的2000元/户,15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3000元/户,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以上的5000元/户。(三)特殊的搬迁费按实际情况报项目业主审批后执行。(四)设备搬迁、安装、调试费用,按评估额给予补偿。(五)被***人无法***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给予补偿。(六)本条上述住宅的“户”以簿计,没有簿的以产权证、宅基地证、租簿计;非住宅的“户”以营业执照计,商场内部多个经营者共用一个营业执照的,均按1户计。第十四条被***人必须在收到***补偿款之日起15日内自行搬迁,被***人积极予以配合搬迁的,按《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规定》(穗国房字〔2007〕955号)第十九条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五条拆卸费补偿标准本项目拆卸工作由所在街、镇按相关规定负责统筹实施,费用标准按《市政***补偿安置标准与操作规程》(穗扩〔2001〕82号)60元/平方米执行。第十六条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整幢建筑物不在***范围时,其户外被征拆范围内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适用本条标准;整幢建筑物被征用时,则配套水池、户外沟、管、化粪池、水泥地等作为主体结构的附属设施,不作补偿。(一)住户的自搭阁楼或飘板250元/平方米(上高1.5米,下高2.2米以上);(二)12厘米厚围墙、简易棚房80元/平方米,20厘米厚围墙120元/平方米;(三)水池1、混凝土水池:150元/立方米;2、砖砌水池:100元/立方米。(四)花池60元/平方米;(五)井1、人力水井:2000元/口;2、机井:8000元/口。(六)室外***的化粪池:200元/立方米;(七)挡土墙1、砖挡土墙:100元/立方米;2、毛石挡土墙:230元/立方米;3、混凝土挡土墙:280元/立方米。(八)铁门、门柱、门楼1、室外***的门柱安装钢大门5.000元/个(宽4米以上);2、室外***的门楼安装钢大门10.000元/个(宽4米以上);3、室外***铁门按170元/平方米补偿,简易规格按60元/平方米补偿。(九)水泥地、水泥路1、户外水泥路面(非行车通道),厚度15厘米以下60元/平方米,厚度15厘米及以上120元/平方米;2、行车道路的混凝土路面厚度为10—20厘米的150元/平方米;厚度为20—25厘米的210元/平方米,厚度为25厘米以上(不含25厘米)的260元/平方米。(十)其它补偿1、电话迁移费:200元/线;2、有线电视迁移费:150元/线;3、宽带网络迁移费:200元/线;4、户外***水表:300元/个;5、户外***电表:500元/个。(十一)当地平均租金、果树、青苗、附着物的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以及附件3。(十二)交通设施、拉闸、牌坊、广告牌,按重置价予以补偿,交通标志、公交车站等按重置价予以补偿或***。注:无工商局批准设立的广告牌及无报建手续的公交站不作补偿。(十三)绿化迁移均按《广州市城市绿化收费问题的通知》(穗价〔2000〕77号)执行补偿,对市***建设通告发布后的抢栽、抢种一律不作补偿。第十七条***有产权***的房屋,如***各方在***期限内未能解决的,由街道***负责协调村委会向公证机构办理被***房屋的证据保全和***补偿费的提存公证。第十八条***已依法***的房屋,如***人和***权人在***期限内未就房屋补偿费的处分达成协议的,由街道***负责协调村委会向公证机构办理被***房屋的证据保全和***补偿费的提存公证。第十九条***、征用街属单位或区直管部门管理单位房屋、地块存在权属争议、补偿要求与政策相抵触的,在***期限内,由街道或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解决。第二十条***国有及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均作***补偿处理。第二十一条未包含在上述补偿项目的,按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如需作为特殊个案处理的补偿项目,报白云区审批后再实施补偿。第二十二条本项目有关***安置补偿的确认均由被***人、***公司、***房屋所属街镇共同确定。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威海市人民关于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环翠区人民,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单位:为规范威海市区(包括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及工业新区苘山镇、汪疃镇,下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环翠区***负责。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负责。二、市***成立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小组,对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三、市住房保障房产管为市房屋征收部门,***实施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指导。环翠区***应确定区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四、环翠区***和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及市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审计、物价、城执、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五、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属市级建设项目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管委)和市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属环翠区建设项目的,由环翠区***制定;属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项目的,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拟定后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市、区***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有关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八、市、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管委)应当进***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九、环翠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环翠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中属市级建设项目的,应当报经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小组审查同意。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房屋征收部门报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小组审查后,由市***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500户以上或者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经评估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由市、区******会议讨论决定。十、市、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十一、市、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十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国土资源、规划、城执等部门应当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十三、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工商、税务等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相关手续,房屋***律师咨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十四、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十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用途及取得方式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补偿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住宅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非住宅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十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选定的期限为15日。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被征收人采取集中投、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十七、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申请鉴定。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组成。十八、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工程造价结合剩余使用年限,评估其***补偿金额。对违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十九、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二十、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普通住宅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或者产权调换。45平方米以内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属市级建设项目的,由市***承担;属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项目的,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管委)承担。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超出45平方米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房屋******-房屋***(在线咨询)-邯郸***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在***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无限的热忱和热情,北京京坤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李吏民。)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姓名: 李吏民 先生
手机: 17778124896
业务 QQ: 12456347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电话: 010-53382208
传真: 010-6780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