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商标注册
捷克商标注册注册费用:8200***(包括3个类别)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受通时间:2-3周内注册时间:12-18个月申请材料: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2)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3)商标图样4)申请人***明复印件一、概要1993年1月1日捷克斯洛伐克分裂为两个***的***,即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1989年生效的第174号捷克斯洛伐克商标法在捷克继续有效。在捷克现行的有关于商标的***还有:1989年1月1日生效的第187号法令,1995年10月1日生效的第137号商标法,该法案于2000年5月10日修订。捷克的商标权是基于注册原则,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捷克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法条约》、《里斯本协定》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二、审查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工业产权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商标法或细则规定的条件,工业产权局将请申请人在合理的期限内纠正。如果申请人没有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将中止审查。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本***定的注册条件,工业产权局将驳回申请。申请人可以予以争辩或撤销其申请。商标申请顺利通过审查后,商标信息将公告在***文献上供第三方异议,公告异议期为3个月。公告期内没有异议提出或异议申请不成立,***将对申请核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申请日期起10年,续展有效期也是10年。申请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的12个月内提交续展申请,续展有6个月的付费宽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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