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商标注册
加纳商标注册注册费用:8000***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7年受通时间:1-2个月内注册时间:18-24个月申请材料: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2)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3)商标图样4)申请人***明复印件5)委托书一、概要加纳保护商标的***包括1965年颁布并在1969年生效的商标法和1970年颁布的商标条例。商标权的取得基于在先使用原则,接受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分类方法,商标注册采用一个申请一个类别的原则。加纳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非洲区域工业产权***和世界知识产权***的成员国。二、审查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审查员将对与在先注册商标的冲突进行查询,如有反对意见,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2个月内予以答复或申请听证,否则将视为放弃申请。对审查官的任何要求或决定都可以向***上诉。审查通过后,***将把商标信息公告在***公报上供第三方提出异议。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在2个月的公告期内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异议提出,***将对商标予以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7年,续展有效期为14年。商标所有人可以自商标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续展申请,续展宽展期为2个月。对注册商标连续5年不使用将有可能导致撤销。因未续展被注销的商标,在注销后1年内,对于任何注册申请而言仍应视为已注册商标,除非能够使审查官认为该商标在被注销之前2年内未被善意使用,或者对于被注销商标的使用不会引起混淆或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