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注册商标的基本材料是什么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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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注册商标,什么是商标,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呢?商标,通俗的说就是我们所说的“牌子”。1、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记。2、便于消费者***购物。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和使用权,受***保护。4、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自己的品牌,占领相关市场。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估价,可以转让、继承、***、***等。6、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7、商标是商品获准进入商场销售的凭证。8、注册商标是输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9、在***范围内受保护,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10、避免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因为我国对同一商标注册申请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申请在后者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该商标,而且连再使用也是不允许的,否则即构成侵权。11、注册商标可保证自己能放心使用自己的商标,而不须担心无意地***他人的商标。避免无意侵权,***巨额赔偿费。?注: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使用在先原则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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