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动迁补偿律师-***园***律师-双鸭山***园***
***园******园******园***(二)补贴标准:1.营业中,且在2016年12月8日前已办理出租备案或营业执照的,按出租面积以5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36个月,给予一次性***补贴。2.营业中,无备案或营业执照,但在2016年12月8日前在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在册的,按出租面积以4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36个月,给予一次性***补贴。3.其它不具备上述两类条件的,一律不作补贴。第十三条小学生交通补贴。按户计算,本行政村家庭的小学生每人每月补贴300元。界定子弟是否在校就读,以学校书面证明和花城街道办审核为准。小学生交通补贴按季度发放。发放期限自签订《***补偿安置合同》并交付房屋当月起,至交付安置房3个月截止(寒暑假各停发一个月)。第十四条经营性物业承***搬迁补贴。(一)补贴对象:用于经营的(居住用途除外)物业(包括商铺、厂房、仓库等)承***。(二)补贴标准:1.在2016年12月8日前已办理了合法营业执照的,按实际营业建筑面积(不包括简易结构、宿舍、食堂及用作堆场的空地等)以5元/平方米/月标准补偿(含搬迁费),计算6个月,给予一次性***补贴。2.在2016年12月8日前没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按实际营业建筑面积(不包括简易结构、宿舍、食堂及用作堆场的空地等)以4元/平方米/月标准补偿(含搬迁费),计算6个月,给予一次性***补贴。3.其它不具备上述两类条件的,一律不作补贴。第五章奖励政策第十五条搬迁奖励。对签订《***补偿安置合同》并按照约定时限迁出的被***人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一)被***人在2017年1月15日前签订《***补偿安置合同》,并按时将房屋交付拆除的,按被***经认定住宅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在签订《***补偿安置合同》时另外给予7万元/宅奖励。(二)被***人在2017年1月25日前签订《***补偿安置合同》,并按时将房屋交付拆除的,按被***经认定住宅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在签订《***补偿安置合同》时另外给予3万元/宅奖励。(三)对2017年1月25日之后签订《***补偿安置合同》的,不给予奖励。第十六条停车位优惠购置奖励。(一)被***人在2017年1月15日前签订《***补偿安置合同》,并按时将房屋交付拆除的,每宅免费赠送一个车位,并可以5万元/个的价格再购买一个。(二)被***人在2017年1月25日前签订《***补偿安置合同》,并按时将房屋交付拆除的,每宅按3万元/个的优惠价购买一个车位,并可以6万元/个的价格再购买一个。(三)被***人在2017年1月25日之后签订《***补偿安置合同》的,每宅按5万元/个的价格购买一个车位,永新***园***,并可以10万元/个的价格再购买一个。(四)放弃已取得停车位的,每个停车位给予5万元补偿。(五)车位通过抽签方式进行确定。第六章安置房建设第十七条安置区选址。选址于天贵路西侧、永安路南侧地块,实际用地红线以规划国土审批为准。第十八条安置模式。采取先***后安置方式,安置区建设由***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被***人以优惠价格认购。第十九条安置区建设标准(一)楼型与面积。安置区按照高层电梯住宅小区的标准建设,楼房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分65、85、110、140平方米四种户型。(二)市政公建配套。按照要求配建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具体以规划审批为准。(三)商业配套设施和车位。按照要求配建商业配套设施和车位,具体以规划审批为准。(四)安置房的装修标准。统一进行普通装修,主要包括:厅、房、过道墙体及天花油乳胶漆,地面铺抛光砖;厨房、卫生间墙面贴白瓷砖,地面(含阳台)铺防滑砖;门窗采用木板门和铝合窗;室内基本水、电、排水设施齐备。第二十条安置区建设时间。从完成***签约并交付拆除、安置房认购报名结束、安置区土地交付之日计起,39个月内竣工交付使用。第二十一条安置区管理。安置区建成并交接后,由街道办制定管理办法。第七章留用地第二十二条留用地安置。(一)留用地指标计算。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2〕7号)的规定,留用地指标面积按照实际面积的10%计算。因留用地在长岗村范围内解决,新征留用地指标(设为X)计算公式为:设新征集体土地面积为A,则X=(A-X)×10%,即X=A÷11。(二)留用地安置方式。本项目新征集体土地(以国土部门核定为准)产生的留用地,与中轴线已涉及新征留用地一并统筹安排在中轴线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位于罗仙路以北、永安路以南、曙光路以东、罗仙留用地以西。留用地使用需符合区***统筹开发要求。第二十三条留用地经营补贴。新征留用地按照2万元每亩每年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至取得留用地合法手续之日截止。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安置区在施工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增减工程量,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来改变房屋结构或开间布局。第二十五条被***人不得提供***文件资料骗取补偿安置,否则取消给予被***人在本方案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如被***人已经取得优惠补偿的,该部分予以追缴。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六条凡***、恐吓、打、房屋***工作人员或阻碍房屋***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闹事或阻止施工的,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的由******追究***责任。第二十七条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制定细则或参照相关的******结合实际情况执行。本方案由花都区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征拆安置指挥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附件:1.广州市房屋重置补偿标准2.建议建(构)筑物补偿标准***园******园***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威海市人民关于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环翠区人民,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单位:为规范威海市区(包括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及工业新区苘山镇、汪疃镇,下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环翠区***负责。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负责。二、市***成立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小组,对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三、市住房保障房产管为市房屋征收部门,***实施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指导。环翠区***应确定区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四、环翠区***和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及市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审计、物价、城执、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五、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属市级建设项目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管委)和市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属环翠区建设项目的,由环翠区***制定;属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项目的,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拟定后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市、区***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有关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八、市、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管委)应当进***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九、环翠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环翠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中属市级建设项目的,应当报经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小组审查同意。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房屋征收部门报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小组审查后,由市***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500户以上或者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经评估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由市、区******会议讨论决定。十、市、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十一、市、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十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国土资源、规划、城执等部门应当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十三、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工商、税务等部门,***园***补偿律师,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相关手续,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十四、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十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用途及取得方式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补偿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住宅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非住宅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十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园动迁补偿律师,协商选定的期限为15日。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被征收人采取集中投、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十七、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申请鉴定。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组成。十八、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园***打官司,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工程造价结合剩余使用年限,评估其***补偿金额。对违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十九、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二十、征收个人住宅,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普通住宅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或者产权调换。45平方米以内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属市级建设项目的,由市***承担;属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项目的,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管委)承担。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超出45平方米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第六条补偿安置原则(一)在征收范围内有合法产权或经认定和处理的被征收房屋,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由征收实施单位调查确认(以具备资质测绘机构测量为准)并公示无异议后,再由征收部门核定。(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和房屋以外的一般地上附着物补偿分别按《集体土地上房屋重置补偿标准》(附件1)和《一般地上附着物(除房屋)补偿标准》(附件2)执行。(三)符合安置条件(指符合本方案第四条规定的分户安置资格条件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等相关条件)的被征收人,按以下程序实施安置:征收实施单位指导被村社选出由村社干部、村民代表及监督小组等成立的村民安置监督小组,共同对被征收房屋及附着物的权属性质、产权信息和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现居住情况等进行***调查,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安置资格及标准进行初审,确定初步符合安置资格人员名单,提交征收部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征收实施单位与符合安置资格人员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四)在从化大道(一期)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有多处宅基地的,可对其住宅及房屋面积合并计算,征收红线范围外的宅基地及房屋,不作合并计算;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若已按本方案享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的,必须拆除旧房、退出旧宅基地,在以后其他项目不再享受安置。第七条对下列情形的房屋不予补偿安置(一)***、***等规定的建设房屋(符合本方案第九条有关条件并认定的除外);(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三)不符合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新房建成后应当拆除的旧房;(四)(预)公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第八条安置方式对有合法产权的被农民的住宅房屋,且认定为符合安置条件的,提供产权调换(***安置房,下同)和***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城郊街产权调换地点拟位于城郊街李仔园安置区,江埔街产权调换地点拟位于从化大桥南段西侧地块(即农业局以北地块)。安置区建设由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属地街道办负责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安置实施方案(另行印发),明确安置楼型、公建配套、安置区管理等事项,其方案需征求财政、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意见,报区***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实施。(一)产权调换1、按照每栋或按本方案第四条确定分户安置资格的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套内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在签约限期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在安置面积280平方米以内(含280平方米),可选择“拆一补一”形式予以产权调换。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与征收部门结清***补偿金额与产权调换的房屋建安成本的差价。2、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选择一套或多套安置房,选择产权调换一套或多套安置房后尚有剩余面积的(达到安置房相近户型面积的50%或以上),允许其再选择购买一套与剩余面积相近户型面积的安置房,超出剩余面积部分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剩余面积达不到安置房相近户型面积的50%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选择多购买面积的,剩余面积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附件2)予以***补偿。房屋重置价是指在征收时点的经济市场环境下,重新建设与被征收房屋类型、结构等方面基本一致新房屋的全部费用,包含建安成本、前期以及其他费用,不包含购买房屋所占土地的成本。3、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足280平方米的,可根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意愿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建安成本是指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之和,以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4、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产权调换,按照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给予***补偿。***园动迁补偿律师-***园***律师-双鸭山***园***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园动迁补偿律师-***园***律师-双鸭山***园***是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李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