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经济类型辩护「多图」
国有企业改革确实是必要的,但这个改革的路径和方向不应是一般性地引入外来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尝试:这种大而化之的混改只可能是浮于表面,当下中国国有经济在整体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已经很低了,改变国有企业性质要极为慎重,至少不应再是鼓励的方向。真正有内在合理性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在于,探索建立一种能够更好地发挥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主体性的完整机制,以有效激发参与者的觉悟,并且让被激发的觉悟有效地贯彻体现到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2016年8月,周建明、鄢一龙、何建宇和笔者(白钢)前往洛阳的中信重工调研,收获很大。在座谈过程中,我们不但接触了企业的中高层干部,而且和车间组长这样的基层干部及技术工人的代表——“大工匠”进行了交流。“大工匠”是在技术工人序列中成长起来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企业给他们提供了工作室和一些经费,可以团结一批技术尖子,以“大工匠工作室”为依托自主搞技术攻关和发明革新。把经济***归纳为“***经济行为”,同样不能包括所有危害社会经济生活的***行为。例如,从德国《第二次防止经济***法案》中就不难看出经济***远远不是“***经济行为”所能概括的。该法案所规定的“***明显有证据价值的数据”一罪。虽然主要是因为******等业务中要经常从计算机中检索和处理数据,用来计算***和兑换比率率等。且由于这些数据经过处理能对将采的决策产生影响,因而必须加以保护。但此罪要求的***构成仅是***明显证据之价值的数据。它并不要求行为人是否有利用这些数据进行其它经营活动的意图。那么,我们就不好把这种***当作“***的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百九十二条以费发占有为目的,使用炸片方法费发机子,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人民***关于审理费发机子***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费发占有为目的,使用炸片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第1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机子炸片罪定罪处罚。使用炸片方法费发机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费发占有为目的”:(一)机子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机子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机子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机子款,致使机子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机子款逃匿的;(四)将机子款用于威发***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费发占有目的的情形。机子炸片罪中的费发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费发机子行为具有费发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费发机子行为所涉机子款以机子炸片罪定罪处罚;费发机子共同***中部分行为人具有费发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费发占有机子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费发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机子炸片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