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台河遭遇强拆-李吏民-遭遇强拆律师咨询
遭遇强拆遭遇强拆杨浦区334、336、337街坊(部分)***居住房屋补偿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上海市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gt;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杨浦区人民杨府土征【1993】29号、上海市人民沪府土用(2001)第549号和沪府土用(2002)第480号批文,现将《征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房屋补偿范围及门牌334街坊四至范围:东至国京路、南至国华国际广场(原赣商集团,闸殷路2035号)、西至闸殷路、北至民壮路。336街坊四至范围:东至市光路、南至民壮路、西至闸殷路、北至(规划)殷高东路。337街坊四至范围:东至市兴路、南至民壮路、西至市光路、北至上海宝山电器厂(市兴路91号)。具体门牌号:闸殷村1-5号(连号)、8号、10号-15号、17号、20、24号、35号、37号、41号、50号、52号、56号、64号、70号、74号、76号、79号、80号、81号、83号、85号、87号、90号、99号、100号、102号、111号、130号;闸殷村180号(民京路180号);民京路108号;民壮路4号、6号、12号、32号、34号、40号、41号、50号、52号、56号、58号、62号、64号、68号、70号、72号、74号;市京路245号;市兴路68-84号;市光路211号;等等。二、适用的政策文件1、上海市人民关于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1】75号)2、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实施lt;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综规【2015】704号)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综规【2015】8号)4、关于重新发布《上海市征房屋补偿争议协调和处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沪规土资综规【2015】705号)5、本市市、区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注:如有重新发布文件或替换文件,以新文件规定为准。三、征房屋补偿实施单位(一)征房屋补偿***实施单位: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二)征房屋补偿具体实施单位: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三)征房屋补偿受托实施单位:上海市杨浦第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居住房屋补偿方式及内容(一)居住房屋补偿方式:产权房屋调换和***补偿(二)居住房屋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1、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评估时点为本方案公告之日。2、本征房屋补偿范围所属区域的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43000/平方米。3、本征房屋补偿范围所属区域的价格补贴公式为:(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均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30%。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均价=被征房屋补偿范围内的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总价÷原房屋总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均价标准,由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在征房屋补偿范围内公布。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经复核、鉴定后有变动的,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均价不受其影响。(三)征房屋补偿的房屋建筑面积确定、计户标准及签约主体1、征房屋补偿的房屋建筑面积的确定征房屋补偿的房屋建筑面积的确定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相关建房批准文件(以下简称证书)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经批准建造的房屋原则上不应转让、赠与。曾经转让、赠与房屋的宅基使用人或者房屋所有人在计算征房屋补偿费用时予以核减,核减的建筑面积以交易时记载的面积为准。2、征房屋补偿的计户标准及签约主体征房屋补偿应当以合法有效的证书计户,七台河遭遇强拆,同一家庭成员持有多份证书的合并计户;部位、面积有重复的,以后取得的为准,但不得重复计算。由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杨浦第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宅基地使用人或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补偿人(户)],按户签订《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四)已批未建的居住房屋补偿本方案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文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新房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重置价补偿;建房批文规定应当拆除尚未拆除的旧房,可以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价格补偿。本方案公告时,遭遇强拆律师咨询,已取得建房批文但新房尚未开工或未建造完毕的,其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按照建房批文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建房批文规定允许保留旧房的,应当将旧房面积和建房批文规定的新建建筑面积一并计算。建房批文规定应当拆除尚未拆除的旧房、已自行拆除的旧房,不得给予土地使用权基价补偿和价格补贴。(五)本地块原当地农村村民可建未建建筑面积的补偿经五角场镇人民审核符合本地块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申请条件的原当地农村村民,原房屋建筑面积人均低于25平方米的部分(即为可建未建面积),按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给予补偿。可建建筑面积的认定,应由具备条件的原当地农村村民提出申请,五角场镇人民按照《征房屋补偿人口认定办法》及原当地农村村民住房建设标准进行审核,并在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五角场镇人民出具认定证明。(六)本地块非原当地农村村民居住困难面积的补贴经五角场镇人民审核认定为非原当地农村村民,原房屋建筑面积人均低于15平方米的部分(即为居住困难补贴面积),按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给予补贴。居住困难面积的认定,应由非原当地农村村民提出申请,五角场镇人民按照《征房屋补偿人口认定办法》及居住困难面积标准进行审核,并在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五角场镇人民出具认定证明。(七)被补偿户的托底面积补贴经审核,被补偿户的可建未建面积、居住困难补贴面积相加后低于15平方米的,托底补足至建筑面积15平方米,该部分托底面积按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给予补贴。(八)人口认定办法征房屋被补偿人口认定办法由五角场镇人民公布并解释。五、征居住房屋自购房奖励及房屋产权调换(购房)原则1、征居住房屋自购房奖励对选择***补偿且不再调换或购买本基地提供的任何产权调换房屋的被补偿户,按原房屋建筑面积奖励每平方米25000元,每户自购房奖励低于600000元的,按600000元计。如原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可建建筑面积、居住困难面积相加后的建筑面积,则按可建建筑面积、居住困难面积相加后的建筑面积计算自购房奖励。2、征居住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及价格杨浦区殷行路718弄(均价50800元/平方米)、民京路658弄(均价54500元/平方米)、包头南路588弄(均价61200元/平方米)、296街坊安置房项目(均价59900元/平方米);浦东新区民乐基地(均价15200元/平方米)、曹路基地(均价19200元/平方米);奉贤区南桥基地(均价14300元/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的详细地址及房屋价格以基地公示为准)遭遇强拆遭遇强拆济宁市任城区2016年第7批次***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济宁市人民决定,为满足任城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任城区安居街道西张桥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遭遇强拆律师,我局会同任城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任城区人民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地块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105国道西侧、西十二路北侧(详见附图)。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8861平方米,其中水浇地17999平方米,农村道路426平方米,沟渠436平方米。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75.4073万元,由任城区财政局拨付到西张桥村村委会,由村民***研究分配方案。(二)任城区人民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社会保障补贴¥42.4373万元,遭遇强拆***咨询,由任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任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三)由安居街道和西张桥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于土地被征收后,对村留机动地进行调整。四、其他事项本方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11日起,至2016年8月17日止。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我局办公室,由我局按规定***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章总则第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基本原则】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管理体制】市、县(市、区)人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市房屋征收部门,对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县(市、区)人民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和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受市人民委托,作为本管理区域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实施其管理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人民确定的重大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人民或市人民指的县(市、区)人民负责。发展改革、教育、税务、民政、公、人社、财政、审计、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行政管理、公用事业、社会稳定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广播电视、电力、通讯、供水、燃气、供热、公证等单位应当对有关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乡镇人民、街道***和居委会应当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五条【经费保障】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将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预评估、评估、听证、鉴定、房屋拆除、***服务及其他与征收活动相关的必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征收补偿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第六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项目征收工作经费。(一)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前期调查;(二)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补偿进行协商谈判;(三)开展被征收人选取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机构的具体***工作;(四)依法***拆除被征收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五)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其他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第七条【投诉举报】任何***和个人对违反本办***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人民和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第八条【培训考核】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第二章征收决定第九条【征收情形】为了保障***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进行征收:(一)国防和***的需要;(二)由******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行政***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非因前款所列情形,不得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第十条【征收申请】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征收房屋的,由***确定的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拟征收房屋范围;(二)符合公共利益具体情形的说明;(三)征收补偿资金及产权调换房屋落实情况;(四)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符合第九条第四、五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交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五)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第十一条【征收范围确定】房屋征收部门经审查,认为房屋征收符合征收情形的,应当根据规划选址与土地预审相关文件、经批准生效的规划变更等资料,结合房屋产权等实际情况,拟定房屋征收范围报市、县(市、区)人民。市、县(市、区)人民决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的,应当合理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在房屋征收范围、***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房屋征收提示。第十二条【限制事项】房屋征收提示应当明确房屋征收范围,告知自公告之日起因下列行为导致增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及其附属物;(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非住宅房屋租赁;(四)新增工商营业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登记;(五)房屋权属分割和过户;(六)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限制事项书面通知国土、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三条【调查登记和预评估】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施调查登记和预评估,确定相关文书送达地址、被送达人及联系方式等,被征收人、承***应当予以配合。调查内容包括:(一)被征收人基本情况;(二)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地址、权属、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等情况;(三)征收范围内房屋土地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四)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附属设施、附属物情况;(五)未经登记建筑和临时建筑等情况;(六)被征收房屋出租、***、查封情况;(七)被征收人拟选择的补偿方式;(八)征收范围内及就近地段房屋交易价格情况;(九)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等情况;(十)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情况;(十一)其他需要调查登记的情况。税务、国土、工商管理、房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人、承******、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等信息。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登记、房屋预评估对征收补偿费用进行合理概算。七台河遭遇强拆-李吏民-遭遇强拆律师咨询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从事“房屋***,土地征收,行政***”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北京京坤”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北京京坤在***服务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