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方案-李吏民-蓬莱市***
******关于东营社区居民***会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拟征收东营社区居民委会土地位于峨眉山路以东、烟台路以北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54.7125亩,涉及农用地54.7125亩,其中:农村道路2.5845亩、坑塘水面52.128亩。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东营市东营区征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级区片,征补偿标准为7.1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赔偿律师,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88.4588万元。(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东营市征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75.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75.5万元。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安置方案,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88.4588万元,由东营区财政局拨付到东营社区居民委会账户,由居民委会集体经济***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二)社会保障安置:东营市人民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社会保障补贴82.0688万元,由东营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东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文汇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三)经东营市人民研究同意,对东营社区居民委会安排(保留)适当数量的经营性用地,由东营社区居民员会用于生产经营,安置村民再就业。具体事宜由东营社区居民委会按照东营市人民的意见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四、其他事项本方案在东营社区居民委会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东营市人民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东营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上海***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松〕征补告[2019]第0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沪府土[2019]44号批文批准的征方案,现将拟定的《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车业路(香亭路—香车路)道路工程松江区车墩镇联建村第四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松江区车墩镇新余村第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村队组);征收农用地3232.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合计征面积3232.8平方米。中国律师ku.cn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对象和***方式: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车墩镇农用地86.5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86.55元/平方米,补偿费***给被征的农村集体经济***,***方式为转账。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对象和***方式: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补偿费***给所有者,***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车墩镇镇粮棉地4.2元/平方米,蔬菜地6.6元/平方米元,补偿费***给所有者,***方式为转账。四、征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序号被征村组被征面积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非居住房屋(非公告共同举办企业)其他小计1松江区车墩镇新余、联建村00000002松江区车墩镇联建村第四村民小组农民集体1873.5162151.439470.88000171622.313松江区车墩镇新余村第村民小组农民集体1359.3117647.428971.38000126618.8合计3232.8279798.8518442.26000298241.11五、征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六、有关征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人力资障部门负责实施。七、被征农村集体经济***、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19年4月12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八、被征农村集体经济***、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19年3月19日前按征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九、《征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松江区人民批准后***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山北片区开发项目征收决定公布!具体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征收补偿标准出炉!同时大家比较关注的水屯北路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也发布了快看看这些地方房屋征收怎么补↓↓↓历城华山北片区开发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济(历城)征告字〔2018〕4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令第248号)的规定,历城区人民政已作出济(历城)征字〔2018〕4号房屋征收决定,对济南市历城华山北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黄河大坝与济青高速交接处,西至黄河大坝,南至济青高速与二环北路,北至黄河大坝,具体范围以规划用地范围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二、征收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项目实施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历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45天,起止时间以房屋征收部门公告时间为准。四、征收补偿按照《济南市历城华山北开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五、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限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提起行政***。六、其他事项(一)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和有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法进行强制搬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四)任何***和个人对本次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特此公告。附件:《济南市历城华山北开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府2018年4月4日附:济南市历城华山北片区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因历城华山北片区开发建设需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拟对历城华山北片区开发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令第248号)、《lt;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gt;实施细则》(济政办发〔2013〕20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一、房屋征收范围及被征收房屋和附属物情况(一)征收范围东至黄河大坝与济青高速交接处,西至黄河大坝,简阳市***,南至济青高速与二环北路,北至黄河大坝,具体范围以规划用地范围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二)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情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拟征收范围内共涉及非住宅11户(以***终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面积约11万平方米。二、征收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征收实施单位及征收评估机构征收部门: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项目实施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历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征收评估机构: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光大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及有关事项总计45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征收部门公告为准。四、征收补偿方式及标准征收补偿方式:***补偿。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补偿:1、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补偿价格,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规定扣除***收益部分)。2、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产权人选择土地收购,已进入土地收购程序的由土地收储机构完成土地收储工作;未进入土地收购程序或在规定期限内(45日)未能达成收购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实施房屋征收。五、未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由“济南市历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出具认定意见。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方案,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偿;认定为违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六、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费用补偿标准(一)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二)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费,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选择***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三)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200元,其他***补偿方案-李吏民-蓬莱市***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补偿方案-李吏民-蓬莱市***是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李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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