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
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总则:为了做好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号)等规定,制定本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验配眼镜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验配眼镜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验配眼镜产品。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验配眼镜,验配眼镜是指包括验光、出具验光***单,按***单要求选择镜架、镜片,磨边装配,检验及校配整个过程生产出来的产品。连锁企业总公司和其所属企业(以下称连锁店)应采用相同的管理体系,其所属企业的性质可分为子公司、***、直属连锁店和联营联销等。连锁企业的总公司、连锁店类型分为“完整验光配镜(A类)”、“统一加工(B类)”和“配镜加工场所(C类)”三种。完整验光配镜(A类):验光、配镜加工均可在本店中完成的场所;统一加工(B类):在本店进行验光、但配镜加工由连锁企业统一安排的场所;配镜加工场所(C类):没有验光,仅为本连锁企业进行配镜加工的场所。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为验配眼镜。连锁企业的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中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连锁店的名称、连锁店的生产地址以及各店类型(完整验光配镜、统一加工、配镜加工场所),对于证书副本上的联营联销连锁店,应予以注明。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16-005-×××××。其中,括号内的(×)代表本省简称,XK代表许可,前两位(16)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5)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企飞咨询公司联系人:戚经理15951712071***:188367098企飞咨询(山东):李经理:18389127999***:593409309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