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补偿律师-李吏民(在线咨询)-***补偿律师
***补偿律师房屋被认定为***建筑,***补偿律师在线,需要严格执行这几个程序居住在湖北省某地的王先生,近日就受到了这样的困扰,住了好多年的房子,前段时间***部门突然发了一个《公告》,自己房屋正好在征收范围之内,王先生正与有关单位协商这个事呢,当地规划局突然给他发了一个《限期拆除建设通知书》,说他住了十多年的房子是建筑,责令王先生限期拆除,***补偿律师打官司,逾期不拆将会强制拆除。王先生一时之间慌了神,自己上网找***条文和应对办法,无奈,晦涩的法条自己也看不懂,对应的解决攻略更是五花八门,不知所云。后来,看到别人的推荐,就问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经过一番耐心和***的解答,总算是解答了他的疑惑,连连表示感谢,并称回家和家人商量一下,要聘请京坤律师帮忙***。今天,北京京坤律师就来和你聊一聊,遇到自己的房子成违建了,需要知道哪些事情。首先,你要明确违建的种类,建筑一般可以被分为两类: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造的建筑物;二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未获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本次,京坤律师就简单聊一聊,违反《城乡规划法》而需要被拆除的房屋,从头到尾,规划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一)、规划部门得知该建筑相关情况要对违建进行查处,首先***需要知道有这样一个建筑的存在,通常***获取消息的渠道主要几个方式:1、群众举报;2、行政***日常巡查发现;3、其他***通知;4、媒体***;5、其他。(二)、调阶段在***得知该建筑的情况后,需要对该建筑作出认定,对于建筑是否属于违建的认定,首先要调查文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各项信息,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还要有与违建人的谈话记录,还要对建筑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整个阶段的工作,应该是有区、县一级的规划部门来负责。(二)、作出建筑的认定规划部门在调查工作完成以后,要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其他的相关***、***、规章等等,作出该建筑物是否是建筑,同时此类认定的作出,也有着严格的程序,如果是由向镇***进行的***工作,要把资料报给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决定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筑分为程序和实体两种,程序的,限期改正并罚款即可;而属于实体的建筑,要由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建筑决定书》。在《责令限拆违建决定书》作出前,规划部门要作出《处罚预先告知书》,告知相对人事实、理由、依据,同时还要告诉行政相对人其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在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拆决定书后,许多工作人员以为已经万事大吉了,甚至会在《决定》发出后不久,便***人将违建拆除了,他们认为,反正都已经作出《限拆决定》了,还有什么可等的。实际上,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前,给相对人附加义务和权利的行为有一个权利的救济期,目的以保证***公***不被滥用,也是为了保护百姓的权益。(四)、文书的送达***补偿律师处罚决定作出后,行政***或***现在要将文书送达相对人,行政***或***送达给当事人时要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一同送达,同时要对送达的日期进行记录,因为送达涉及***时效等相关情况,所以送达问题不可忽视。《责令限拆决定书》送达后,相对人的救济权利从收到该决定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对该决定不服,60天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要提醒的一点是,大家千万不要以为,***人员在送达时,你拒绝签收或者躲起来就万事大吉了,根据***规定,北京***补偿律师,当事人不配合的、不签收的,工作人员在回执单上签字后,注明当事人拒签,然后将文书张贴在违建的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记录,再找当地邻居或者基层自治***的工作人员见证,即视为送达,这是***为了避免行政相对人通过“***”手段,来规避处罚。致辞,只要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履行了送达义务,救济期就开始起算了,当救济期经过后,房子被拆了就来不及了。***补偿律师近年来,随着二线、三线城市房价高启,***部门卖地的热情也日益高涨,有的***对于比较难拆的房子,采取了迂回***的策略,好好地房子,突然就“被违建”了,这时候就需要用***手段,来保护自己。当碰到自己的房子被确认为违建的时候,先不要着急,把自己的情况对照文章仔细分析一下,如果认为房屋征收***部门没有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那么对被***人来说,就迎来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即通过***手段来固定对方的之处,进而提高谈判的筹码,*终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当然,每个案件都有共性和特性,本篇文章旨在帮助大家在面临问题是切莫慌乱,建议遇到这样的事情,建议还是及时咨询***律师,避免因自己盲目操作造成损失或是错过*的***时间。京坤律所多年以来经办了大量的建筑拆除案件,大部分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补偿律师拿租地协议可以***么?在京坤律师接触的很多案件中,多少会存在“以租代征”的形式。其实,***大力倡导“农村土地有偿回收”,将农民的耕地承包权收回,***花钱把农民的地买回来;但是很多农民都因为土地租出去而没有办法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今天我们就从“以租代征”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以及救济措施三个方面简单做些分析。***补偿律师·“以租代征”是明显的行为,到底是什么让征收部门枉顾***,宁愿冒险也要征收呢?因为土地被征收后大多是用于建设,而建设用地每年的指标有限,想用地?先排队!但是等待的过程可能漫长到影响整个建设项目的启动,那么就有了“先上车后补票”的事情发生。而且,一个大的项目可能涉及的土地众多,不可能一个批次全部完成,***补偿律师,那么分批又需要等。这时候用租地的形式显得就“***”了很多。***补偿律师·其实在******律师眼中,“以租代征”是十分容易辨别的。但是很多身在其中的农民兄弟却无法分辨,只知道土地被租出去很多年,却没想过权益一直被侵害着。所以我们来说说农村土地“以租代征”的几种常见形式: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2、基层***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3、基层***转租农村集体土地;4、基层***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5、村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那遇到上面这些情况该怎么办呢?京坤律师很明确的告诉大家,以租代征这样的“租地合同”是违背******强制性规定的,失地农民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回自己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的规定,只有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批准后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方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的土地,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形式占有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均为行为,从而租赁农民集体土地的合同也因违反***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承包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就是说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是行为,当然无效的行为或合同是得不到***的保护的。*,还是要提醒大家:如果有人长期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该土地的村民一定要保持清醒,该拒绝的时候要理智拒绝;如果强行占地,大家也可以通过***途径进行***。如果遇到自己不确定的情况,要及时咨询***律师,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遭受侵害。在房价高企的今天,租房已经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对于广大的出***和承***,如果在租房的时候遇到房屋***,应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承租者在租赁房屋时,一般会与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房屋租赁合同里面明确约定房屋如果被征收,那么租赁合同终止,出***返还剩余的租金,承***腾退房屋,出***不承担其他的义务和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有合同约定,虽然对承租方来说风险较大,但应遵照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的协议处理。更多的情况下是出租双方并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征收事项。此时因出租的房屋被依法征收,显然租赁合同无法继续,那么哪些权益属于出***,哪些权益属于承***?1、征收补偿属于所有权人即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条例已对因房屋***造成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室内装饰费等补偿费用的归属作出规定,为所有权人,即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后因房屋征收产生的前述补偿费用原则上应归属于所有权人,但所有权人与承***另有约定的除外。2、积极搬迁奖励费属于出***。关于积极搬迁奖励费。该费用是***在征收过程中规定的政策,是***给产权人的费用,属于定型化的补偿费用。租赁合同解除后,承***即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房屋返还给出***,及时搬迁是承***的义务。该费用并非因承***积极搬迁而产生,因此应属于出***所有。3、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承***损失,出***应对承***适当赔偿。***补偿律师租赁房屋因***征收而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承***有权要求出***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律师对于承***因租赁房屋被***征收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假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并未约定,而承***的损失又客观存在。应结合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剩余租赁期限以及被征收房屋***补偿方案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等因素,酌定给予承***适当补偿。***补偿律师北京***补偿律师-李吏民(在线咨询)-***补偿律师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就选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502,多年来,北京京坤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李吏民。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北京京坤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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