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2019年***批众创空间资助项目申报
申请时间2019年3月8日—3月21日一、资助金额(一)对众创空间建设、改造及用于创***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共用设备等费用一次性予以50%的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二)对各类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予以三年期的租金资助,***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第三年予以20%资助,每家众创空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三)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实践室建设费用一次性予以***高30万元的资助。(四)对单个落户项目建设费用一次性予以50%的资助,每家机构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创客实验室场地租金予以两年期的租金资助,***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实验室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五)对获得国际、***级创新创业●创客大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20、15、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级举办的创新创业●创客大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15、10、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区级创新创业●创客大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10、8、5万元的奖励。(六)对于***企业或团队参加新区创新创业●创客大赛的机构(众创空间除外),报名数量超过30家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对孵化出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创客大赛前三等次企业或团队的众创空间,给予***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七)符合新区产业政策导向及发展需求的获奖项目在新区主管部门指定的产业用房、众创空间、孵化器内租赁厂房或办公地进行正常生产运营达一年以上,予以场地租金两年期的租金资助,***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八)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客活动按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一次性予以50%的事后资助,每家机构每年的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于区级年度评选的前3名的***众创空间,年度资助总额可提高至80万元。二、申请条件(一)在新区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二)近两年***记录良好,在深圳***网无相关警示信息;(三)众创空间要求产权清晰,建筑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四)众创空间及学校创客实践室应通过***评审***会认定,并取得新区主管部门审议同意;(五)众创空间应管理规范,服务主题明确,具有开展科技创新创业相适应的服务团队,能够提供工作场地、研发工具、创意产品展示、创意交流分享、小批量生产与创业辅导、资金对接等综合服务;(六)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和创客实践室每年在新区至少***两次创客主题活动;(七)众创空间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有能力为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八)申请本分项资金的各类机构近两年经营规范,且无重大******行为及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九)对于市***或新区临时决定的有关创客活动资助项目,经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审定后,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也可申请使用本分项资金。凯粤知识产权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的知识产权整体战略解决方案,业务涵盖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条形码申请,商标专利交易;同时为企业申办软件退税,两化融合贯标,知识产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各类项目申报详情可直接在凯粤***进行咨询:http://电话:400-082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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