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我选择企飞咨询13962368306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许可证总则:为了做好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广播、电视、微波、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高度范围。例如:电视塔:高度200米以下系列。高等级产品覆盖低等级产品,例如:电视塔:全系列覆盖高度200米以下系列,电视塔:高度200米以下系列覆盖高度100米以下系列。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11-001-×××××。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11)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1)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企飞咨询(南京):电话:15951712071(南京)***:188367098企飞咨询(苏州):电话:13962368306(苏州)***:863054039企飞咨询(山东):电话:13616311509(山东)***:593409309网址:;;www.s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