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tarica-哥斯达黎加商标申请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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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tarica-哥斯达黎加商标申请情况介绍1.自1975年10月1日起,哥斯达黎加开始实施1975年5月27日生效的《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1975年10月1日以前在哥斯达黎加注册或续展的商标、商行字号及广告用语依然有效,但1975年10日1日以后的商标注册以及续展必须遵循《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的规定。2.哥斯达黎加商标权的获得实行注册在先原则。3.哥斯达黎加为《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世界知识产权***成员国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4.可注册商标: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防御商标、商行字号、广告用语。5.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如果贵公司有需要我们服务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我们所能为您服务。温馨提示:1、申请专利、商标请核实该公司是否具备专利代理资格,国际专利、商标申请应当委托具备涉外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来办理,代理号:44224,我司是东莞市一家具备涉外专利代理资格的公司2、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申请100%拿到证书3、本公司也是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备案单位,申请东莞专利资助必须委托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通过备案的代理机构。专此,并颂业祺!周佐石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3号胜和广场C栋12楼F单元(体育馆对面)邮箱:15989632561@QQ:2301660040电话:0769-23021072-822/15989632561传真:0769-22225317网址:http://i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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