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办理
价格:3500.00
绿色通道申办项目: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仓储证+危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机构名称:上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中心申办中心优势:先后服务上海地区超过4000家企业取得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各申办机构中名列申办数量、申办效率第一。我们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优惠收取,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延期换证仅需3500,欢迎来电咨询服务热线:021-5271538113916366232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办理流程如下:一、向区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材料: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主管部门收到上述规定的备案材料后,对符合申请备案的单位于三天内发放备案证明书。三、经营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该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每单所经营的时间、产品名称、购入单位名单、运输单位名称、储存单位名称、销售单位名称、购入数量、销售数量、储存量、购入地及销售去向等情况,及时向所在地的区县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如本月无经营的,须在每月月末进行“零申报”,即:“购入单位名称”、“运输单位名称”、“储存单位名称”、“销售单位名称”内均填写“无”;“购入数量”、“销售数量”、“储存数量”内填写“0”。五、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备案证明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六、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七、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在产生、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在终止经营后3个月内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八、数据上报方式:通过书面报表或邮件形式向受理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