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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买商铺后发现铺内多了管道能索赔吗?考虑到商铺租金连年上涨,李先生购买了一套面积约30平方米左右的商铺。两年后收楼时,李先生才发现自己买的商铺楼顶居然安装了较大的管道,商铺层高有5.8米,但这根管道仍会影响正常使用。“这根管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李先生仔细回忆购房情形并翻看了购房合同,开发商都未提及管道的存在。经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无效后,李先生愤而向法z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某房产公司赔偿购房损失共计15万元整。开发商却辩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明确告知李先生该房屋的内部结构,包括商铺顶部会安装排气通风管道的详细情况,并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附的房屋平面图及商品房销售图买受人签署单均有李先生签名,表明购房者知道管道存在之事。开庭时,法z院问及管道安装问题时,开发商一直无法明确告知房屋顶部管道的具体情况,这一点让法z院对开发商的陈述存疑——连开发商都不了解管道的具体情况,普通购房者又如何能看出?此外签署单上也仅笼统载明告知相关情况,并未载明房屋内具体的基础设施和内部结构情况。因而法z院裁定,开发商认为已明确告知李先生z子管道安装细节的辩解可信度不高,不予认可。***终法z院根据房屋价款、管道情况及管道对房屋使用的影响等因素,酌情判令开发商赔偿李先生的损失为8万元。律师讲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原则。本案中,房屋装修不合格咨询,开发商交付的房产存在瑕疵,且其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损失。需要提醒购房人的是,开发商所提供的一些为规避风险而要求购房人签署的告知书或者确认函等均应看仔细。本案庆幸之处在于开发商自身都无法说明管道的具体情况,故法z院认定了双方关于开发商告知义务的约定不含有管道的内容。然而若开发商能详细描述管道的内容,那么或许吃亏的将是购房人。就开发商而言,应当诚实守信经营,对相关房产的瑕疵问题在出售时应提前充分告知,不得向购房人隐瞒,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z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体育西路站广州买商品房开发商赠送面积要写进合同吗?姜先生认购了某楼盘一套126㎡的商品房,开发商承诺房子有18%的超高赠送面积,等到签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却不愿意把赠送面积写进合同,并告诉姜先生这是行业普遍做法,如果把赠送面积写进合同,房管局过不了。姜先生很纠结,中介说目前没有一家楼盘会把赠送面积写进合同里,这种说法靠谱吗?如果赠送面积不写进合同,越秀区咨询,交房时面积发生缩水,我的权益怎么得到保障?业内人士表示,赠送面积多为开发商“偷面积”所得,是建筑设计中的“***空间”,不可能写进合同。“前几年楼市比较流行‘偷面积’,像有的楼盘赠送面积能达到30-40%,但现在政策明确不允许这样。过往建筑设计中有不少‘***空间’,但这种高赠送率的产品将越来越稀缺。”律师解答:赠送面积应与交易面积同等对待,应要求开发商将赠送面积写进购房合同,只有这样才能受到***保护。如果不能写入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就赠送面积问题和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条件允许购房者还可以将标示了赠送面积的户型图,拿去让开发商加盖公章。实在不行的话,至少也要录音z录像保留证据。一旦发生***,以此进行举证,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律师还提醒大家,并非所有的“赠送面积”写入合同都能得到***的保护,比如赠送楼顶花园的约定就是无效的,因为该部分属公共部分,开发商无权出售、赠予他人。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z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起诉开发商违约赔偿,公交站:林和中路站体育西路站广州签订合同交了定金、订金、诚意金可以退吗?律师解答:“三金”一定要分清首先,要区别意向金、定金和订金。定金是一种担z保金,即***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没收该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意义在于以该定金为担z保,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是款项的一部分,不具有担z保的性质。在***上并没有“意向金”这个专有名词,根据其意思,结合合同的实际情况,应该属于定金或者订金。如果无法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确定其性质的,可参考交易习惯确定其含义。通常认为,未明确有担z保意思表示的意向金,应理解为订金。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体育西路站交楼******咨询-商品房预售合同律师-越秀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交楼******咨询-商品房预售合同律师-越秀区咨询是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gzhesheng.)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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