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EMCI\EMS
EMC测试电磁兼容性(EMC)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因此,EMC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干扰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另一方面是指器具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干扰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度,即电磁敏***。国际电工***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是: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1.指令背景:电磁兼容性(EMC-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指令89/336/EC制定于1989年5月3日,1996年1月1日强制执行。欧盟***会于2004年12月15日通过了新的电磁兼容(EMC)指令2004/108/EC,新EMC指令将于2007年7月20日开始实施,替代现行的EMC指令89/336/EEC,新EMC指令实施之后有两年过渡期,即按89/336/EEC指令进行认证的产品2009年7月20日之前仍可在欧洲市场销售。2.指令范畴:所有各种电动和电子器具或系统,以及含有电动和(或)电子组件的设备和装置。这些器具、装置或设备容易产生电磁扰动或其性能容易受到此类电磁扰动的影响。这个定义的范围相当宽,从理论上讲,它包括了从电磁驱动的玩具到大型的工业设备在内的所有设备器具。在该指令的附录3中所列的产品类别进一步确定了上述一般定义的具体范围:-家用无线电和***机(HouseholdWirelessandTVB);-移动式无线电设备(MobileRadioEquipment);-***和科学设备(MedicalandScienceEquipment);-家用电器和家用电子设备(HouseholdEquipment);-教学电子设备(Electronicrealia);-无线电广播和电视发射设备(R&TTE);-工业制造设备(IndustrialEquipment);-移动式无线电通讯和商业无线电话设备(MobileWirelessEquipment);-信息技术设备(ITE);-航空和航海无线电设备(AeronauticalandMaritimeMobileRadio);-通讯网络设备和仪器(CommunicationEquipment);-一般灯具和荧光灯具(Lighting);3.EMC包括EMI(interference)和EMS(susceptibility):各种运行的电力设备之间以电磁传导、电磁感应和电磁辐射三种方式彼此关联并相互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对运行的设备和人员造成干扰、影响和危害。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电磁兼容EMC学科以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为宗旨,主要是研究和解决干扰的产生、传播、接收、***机理及其相应的测量和计量技术,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对产生的干扰水平、抗干扰水平和***措施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处于同一电磁环境的设备都是兼容的,同时又不向该环境中的任何实体引入不能允许的电磁扰动。EMC包括EMI(interference)和EMS(susceptibility),也就是电磁干扰和电磁抗干扰。EMI,电磁干扰度,描述一产品对其他产品的电磁辐***扰程度,是否会影响其周围环境或同一电气环境内的其它电子或电气产品的正常工作;EMS,电磁抗干扰度,描述一电子或电气产品是否会受其周围环境或同一电气环境内其它电子或电气产品的干扰而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EMI又包括传导干扰CE(conductionemission)和辐***扰RE(radiationemission)以及谐波harmonic。EMS又包括静电抗干扰ESD,射频抗扰度EFT,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电压暂降抗扰度Dip,等等相关项目。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产品的电磁干扰性(EMI),另一方面是产品的电磁干扰***性(EMS)指令第四条定义如下:-产品所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得超过一定程度,以确保无线电设备、通讯设备及其它设备能正常工作;-产品亦须有适当的抗电磁干扰能力,以确保其本身的正常工作;在评鉴某一产品是否符合电磁兼容性保护要求时,应引用相关的技术标准。这类技术标准,可以是欧盟协调标准,也可以是各成员国的***标准。4.指令与认证途径:-厂商自我声明:由厂商自己提出保证声明。若厂商根据欧盟标准(协调标准)制造其产品,则可签署保证声明,以证明符合本指令之电磁兼容性保护要求。此保证声明是由制造者或其在欧盟内的***代表签署。该保证声明,必须于产品上市后保存10年,供主管***备查。-由***机构(CompetentBody)提出报告:若厂商未引用或仅部分引用欧盟标准,则制造者或其在欧市内的***代表须在产品上市时,建立一份技术档案备查。这份技术档案须包括产品说明,所采取之电磁兼容性方面的保护措施,以及由***机构(CompetentBody)核发的技术报告或证书。该技术报告,必须于产品上市后保存10年,供主管***备查。-由认证机构(NotifiedBody)执行型式认证:若产品属于国际电信协会公约中所定义之无线电通讯设备,则制造者或其在欧盟内的***代表须向认证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EC型式认证证书。5、电磁兼容性测试服务(EMC)CISPR11/EN55011工业、***和科学产品的电磁波干扰检测CISPR13/EN55013广电类产品的电磁波干扰检测CISPR14/EN55014-1家电类产品的电磁波干扰检测CISPR15/EN55015灯具类产品的电磁波干扰检测CISPR20/EN55020广电类产品的电磁抗干扰检测CISPR22/EN55022/VCCIV-3/FCC47CFRPart15B信息技术类产品的电磁波干扰检测CISPR24/EN55024信息技术类产品的电磁抗干扰检测EN55014-2家电类产品的电磁抗干扰检测EN61547灯具类产品的电磁抗干扰检测EN61000-6-1居住、商业、轻工业环境下的电磁抗干扰检测EN61000-6-2工业环境下的电磁抗干扰检测EN61000-6-3居住、商业、轻工业环境下的电磁波干扰检测EN61000-6-4工业环境下的电磁波干扰检测EN50091-2不间断电源的EMC要求EN60555-2/EN61000-3-2电源谐波检测EN60555-3/EN61000-3-3电压闪烁检测IEC/EN61000-4-2静电放电抗干扰性检测IEC/EN61000-4-3射频电磁波抗干扰检测IEC/EN61000-4-4电性快速脉冲群抗干扰检测IEC/EN61000-4-5雷击抗干扰检测IEC/EN61000-4-6传导抗干扰检测IEC/EN61000-4-8电源频率磁场抗干扰检测IEC/EN61000-4-11电压瞬降抗干扰检测IEC/EN61000-4-12振荡波浪涌IEC/EN61000-4-13谐波、谐间波抗干扰Bestrega***,TbagLi李亚军SalesSupervisor商务主管BusinessDepartmentMobile(手机):+8613480851933DirectLine(直线):+8675533863911Fax(传真):+8675533863718Email:@深圳市寰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诺铂广场(冠利达大厦)1911-1914Global-StandardTestingServiceCo.,Ltd.Address:Room1911-1914,NoblePlaza,QianJinRoad1st,BaoAndistrict,Shenzhen,Guangdong,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