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SAF—Ⅳ缓凝***减水剂(图)
价格:2300.00
【技术性能】⑴外观:棕褐色液体⑵减水率:≥12%⑶凝结时间:初凝:≥90min⑷抗压强度比:R3≥100%,R7≥110%⑸28天收缩率比:≤125%【使用方法】⑴掺量:1.5-2.5%(占水泥重量的百分比),经济掺量可按从低到高掌握使用。⑵本剂可按掺量直接投入与其他物料搅拌均匀使用,但注意不要将本剂倒在潮湿的物料上。⑶使用多孔骨料时,应在加入水1-2分钟后加入本剂。⑷搅拌车长距离运输时,可采用后掺法加入本剂。【注意事项】⑴掺本剂的砼搅拌、养护方法与普通砼相同,但开始浇灌养护同时应适当推迟。⑵用户初次使用本厂产品或改换水泥品种时,须参照说明掺量和使用方法做砼试配,以获得满意使用效果。⑶使用本剂应严格控制掺量,计量要准确。⑷用硬石膏或氟石膏做调凝剂的水泥掺加本剂会出现假凝或不减水现象,在此情况时请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会根据用户的水泥成分配制出适用的缓凝剂产品。⑸本剂贮存时严禁受潮。如果受潮结块须用热水溶解后与砼拌合水一同加入,并扣除其含水量。【包装与贮存】⑴采用桶装或槽车运输,也可根据客户要求调整包装方式。⑵采用专用储存罐储存,如有沉淀现象,应搅拌匀后使用,保质期六个月,过期品经混凝土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郑州展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371-67197360传真:0371-6719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