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CE认证标准:EN 61000-3-2
EN61000-3-2: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EMC)--Part3-2:Limits-Limitsforharmoniccurrentemissi***(equipmentinputcurrent<=16Aperphase)EN61000-3-2:电磁兼容性(EMC).第3部分:极限值.第2节:谐波电流辐射的极限值(设备输入电流为16A/相位)CE标志认证模式目前,欧盟认可的使用CE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种:1.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ModuleA(内部生产控制):a)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按欧洲标准生产的工厂b)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c)技术文件提交***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d)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ModuleB:a)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b)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2.测试机构进行评审ModuleB(EC型式评审):提交样品和技术文件到所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ModuleC+B(与型式样品一致+B):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ModuleD+B(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ModuleE+B(产品质量控制+B):本模式仅关注***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DModuleF+B(产品测试+B):工厂保证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ModuleG(逐个测试):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ModuleH(综合质量控制):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终产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D+ModuleE。其中,模式F+B,模式G适用于***度特别高的产品。以下这些常见的一般电子产品按照ModuleC+B模式进行认证,即由测试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和证书,工厂签署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1.信息技术类(IT),如计算机及外设2.音频视频类(***),如电视机、DVD、CD、音响、功放等3.家用电器,如空调、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4.无线电及电信终端产品(R&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