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国里昂国际灯饰展
各有关单位:为继续开拓我国灯具、灯饰及电光源产品的国际市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并推动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司将继续***国内相关企业参加2011年5月24~26日在法国里昂举办的国际灯饰展览会(LumiVille/InLightExp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展会介绍【展会名称】2012年法国里昂国际灯饰展览会【展会时间】2012年5月24日至26日【展会地点】EUREXPO,ExhibitionsiteofLyon-France【展会周期】一年一届一年一届的法国里昂国际灯饰展(LumiVille/InLightExpo)是法国***大的灯饰展,至今已经举办了11届,与EquipVille同期举办。2010年该展展会面积达到25,000多平方米,吸引了来自欧洲、亚洲、美洲等近40多个不同***的300多家展商参展,其中新的展商比09年增加了30%,***观众高达12,000多名。该展会的观展者都是目标客户,他们大多都是具有决策权的人物,其中企业总裁、代理人等占8.8%,公司CEO占13.9%,技术管理层和***经理占16%,技术人员占17%,工程师占14%。凭着2010年LumiVille/InLightExpo展会的喜人成绩及其逐年增长的数据,该展已经成为欧洲、美洲、亚洲等***照明展中的佼佼者。里昂作为法国第二大城市,一直以其美丽的城市照明闻名于世,同时也是欧洲的照明中心,其城市照明管理和灯光技术一直***世界潮流。为了增强该展会的国际知名度,展会主办方已经与多方海外新闻界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在2010年与展会同期举办了50多个以灯饰为主题的研讨会,有不少于1,000个参展者参加。我们相信,届时该展将成为世界照明灯具贸易博览会的盛事,参加该展有助于提高我国国内各照明企业的产品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和品牌宣传,并取得丰硕的展贸效果。二、展出内容1、IndoorLighting:Architectural&technical、Decorative、Specific(museums、hospitals、conferencecentersetc)、Shoplighting、Security.2、OutdoorLighting:Architectural&technical、Urbanandroadlighting、Specificlighting(tunnels、airportsetc)、Dynamiclighting、Festivelightingandeventslighting.3、Newtechnologies:LEDs、Fibreoptics、Pilotingandlightingmanagement.4、Accessoriesandcomponents:Lightsources、Tracks、Transformers、Ballast、Connectors、Electronics.三、相关费用1、报名服务费:2,000元/单位2、摊位费:4,420欧元/9平方米(含税),不含电费两面开摊位加收:300欧元(含税)基本配置:地毯、围板、3只射灯、1张谈判桌、3把谈判椅、楣板3、国外食、宿、国际***费、往返展馆专车、城市间交通费(不含个人零用费用)A:全程随团:33,000元***/人B:展期随团:25,000元***/人4、展品运输费:按展品货量和《运输指南》中的运费费率计算收取。《运输指南》另发。注:如果汇率有重大变动,我司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四、参展手续请您仔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1、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出国参展申请表》和《选派出国参展人员报表》(见附件),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司(相关信息见“七、联系方式”)。2、在报名的同时,将展位预订金共计***10,000元汇至我司账户(相关信息见“六、***账户信息”)。汇款时,请注明“2012年法国灯饰展”字样。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后退展的单位,报名费将不予退回。报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单位,报名费、展位预订金均不予退回。3、我司在收到上述1、2中的两份表格和费用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4、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参展费用、办理***及签证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司无关。5、参展单位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而因所有参展人员的签证申请被拒导致无法参展的,我司将从降低参展单位损失的考虑出发,妥善处理,但已发生且不能取消的费用将由参展单位承担。6、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除按上述2办理外,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7、参展单位自觉遵守展会所在国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参展单位因在国外***行为(包括***侵权)引起的******,需自行解决,与我司无关。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五、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2月20日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勇15992491317【邮编】510660【电话】020-82306097【传真】020-82306097【电邮】gddz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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